醫師是否納入勞基法 衛福部再商議
新網記者范詩敏台北報導
2013/9/15 下午 03:02:08 / 人權社會
對於醫師過勞問題,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要求政府應將醫師納入勞基法。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李偉強表示,現已修改醫院評鑑標準,住院醫師每周不得工作超過88小時,但醫院人力短缺恐將達3到5成,人數約300人。如果進一步比照勞基法一般勞工的兩周84小時標準,除了人力短缺情形恐加劇外,住院醫師的專科訓練年限也得延長。因此將受雇醫師納入勞基法,從病人權益來考量,需要再斟酌。
他指出,南部某住院醫師疑似過勞事件發生後,前行政院衛生署即刻修訂教學醫院評鑑基準:住院醫師每人每日照護床數上限為15床,值班訓練平均不超過3天1班、不得超時加班、連續值班,修正內容已於民國100年開始執行。
李偉強指出,美國實施住院醫師工時限制已10年,但最近陸續發表的評估報告顯示,限制工時雖可提升醫師生活品質、減少疲勞而產生的醫療錯誤;但規定也限縮了住院醫師的專業訓練時間、專業度及獨立執業信心,而且必須頻繁交班反而造成醫療錯誤。
他認為,即使是強調人權的美國也做不到,為了避免重蹈美國的覆轍,衛福部正在協商相關人力配套措施,國外的作法包括增加醫學生人數、招募外國醫師、訓練醫師助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