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擬進口廢五金 民團批將污染土地河川海洋空氣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3/10/29 下午 02:02:28 / 生態環保
環保署將修改《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把12項於處理/輸出入階段被列為有害事業廢棄物的混合五金廢料(廢五金),如廢電線電纜、廢變壓器/電容器、廢電腦等改列為一般事業廢棄物,讓它們可以合法進口,擴大國內再生業者料源。
看守台灣協會、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陣線協會與立法委員田秋堇今日表達反對立場,憂心這些廢棄物的進口將加劇國內環境負荷。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長陳曼麗指出,國內事業廢棄物一年有1,800萬噸左右,儘管有號稱高達82%的再利用率,但大多都是需要耗費土地(甚至汙染土地)進行再利用的事業廢棄物,如爐渣、焚化爐底渣等。光是這些事業廢棄物,就已對我國的環境帶來嚴重負擔。
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黃煥彰理事長說明,1970年代初期,在二仁溪下游的灣里地區,因一名牛姓商人的因緣際會,展開了長達二十幾年的廢五金回收。居民露天燃燒廢五金,以回收貴重金屬,但伴隨而來的是濃密的煙霧與刺鼻的臭味。1983年加拿大的勞長春博士檢測發現當地的空氣中戴奧辛含量高達0.2ppm,為垃圾焚化爐周界空氣中戴奧辛濃度的數億倍以上,遠超過適合人居的安全標準,而二仁溪的水質與河畔土壤也受到重金屬的嚴重污染。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廢五金即使以合法方式處理,仍會對環境帶來負擔。包括貴重金屬需要用酸去溶解或採電解精煉,所產生的廢酸廢水需要處理,處理過程會有汙泥,處理過的廢水也會有重金屬;如果存心不良的業者甚至會偷排未處理好的廢水。另外這些廢五金通常會先分離為金屬與非金屬,非金屬部份有許多是PVC等塑膠,雖然有的會被回收,但沒有回收價值的會被拿去掩埋或焚化,而這些廢塑膠可能添加許多溴化阻燃劑,PVC塑膠的焚化更是世紀之毒戴奧辛的重大來源之一。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說明,環保署口口聲聲說要回歸《巴賽爾公約》管制精神,所以要將這十二項混合五金廢料改列為一般事業廢棄物;但事實上,《巴賽爾公約》並未要求締約國對有害事業廢棄物的認定要完全比照其清單,而是允許締約國有額外的(也就是更嚴格的)認定方式。環保署應該把這種認定方式推到國際,而非妄自菲薄,甚至自欺欺人。
田秋堇指出,考量我國國土面積小,且既有國內事業廢棄物已經帶來極大環境負擔,環保署署甚至因此想要用廢棄物來填海造陸,加上廢五金的處理確實對環境有重大威脅,需要嚴加控管,故反對開放混合五金廢料進口,反對將處於輸出入階段的混合五金廢料改列一般事業廢棄物。
環保署廢管處長吳天基回應,國內廢電子電器及廢資訊物品回收處理體系健全,去年回收率達80.41%,其中80%以上轉為再生料,適度開放混合五金廢料進口,扶植資源再生產業發展,提煉出製造業稀有金屬,也具戰略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