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最具未來感的"眾聲喧嘩" 考驗觀眾看9小時功力
新網記者麻念台台北特稿
2010/8/20 下午 10:04:46 / 文化藝術
一部舞台劇要連演8.5小時,考驗著現代忙碌都會群眾的耐性,除非這齣作品精彩、感人,能給觀眾不得不看下去,願意跟隨著劇情的喜怒哀樂與悲歡離合直到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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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聲喧嘩"兩位主要演員瑞克.米勒(右)與漢斯.彼斯貝爾根(左)接受訪問。(歸鴻亭攝影) |
今年台北藝術節推出的大戲,羅伯‧勒帕吉(Robert Lepage)《眾聲喧嘩》,就是一齣必須連演三個晚上,或者說要乖乖花9到10個小時獃在劇場中,才能看完的劇作。
當然,比起華格納花了前後24年才完成,在1876年首演的《尼布龍的指環》(Der Ring des Nibelungen)歌劇,包括「萊茵的黃金」、「女武神」、「齊格菲」以及「諸神的黃昏」四部曲要演出長達15小時,分成四天演出,對一般人說來,是太重的「欣賞負擔」,但愛樂者百看不厭必有原因。
針對這種疑慮,這部以法、英、德、西文四種語言,跟著9位演員發展出9段獨立的故事《眾聲喧嘩》的主要演員瑞克‧米勒(Rick Miller)表示,這是一個很人性化的故事,在演出中台上演員也能看到台下觀眾的表情,可以體會到觀賞者隨劇情哭泣拭淚的感動,所以要自備面紙來,但這個故事也會讓觀眾哭完又笑,會使觀者目不轉睛跟著欣喜也跟著嘆息,看著劇情裡真心換絕情,看著演員絕處又逢生,因此根本不用擔心會看得有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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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聲喧嘩"綵排場景。(歸鴻亭攝影) |
另一位主要演員漢斯‧彼斯貝爾根(Hans Piesbergen)則說,長達8.5小時的多重角色演出,是一種挑戰也是一種很過癮的歷程,能讓演員得到很大的自我滿足,所以喜歡一氣呵成的完整版演出,希望觀眾進到劇院就是看故事,最好看一次演完的版本,因為在中場休息或用餐時間,其實也就是與其他觀眾或演員互動的社交時間;但若是只能分場觀賞,也不用擔心看不懂,因為劇中都會有類似前情提要的內容提點。
瑞克‧米勒和漢斯‧彼斯貝爾根都表示,集導演、編劇、演員於一身,跨足電影、歌劇、演唱會等領域,羅伯.勒帕吉很有野心且狂妄的態度,想創作別人沒有做過史詩般的宏大作品,但在創作過程當中卻非常謙虛,和演員合作的過程一直不斷的互相探索,甚至每次演出都一再修改劇本台詞,對演員來說是從沒見過極有創意的導演。
羅伯.勒帕吉的作品既非前衛,也非實驗,亦無法以主流或傳統來界定,《眾聲喧嘩》是從嬰兒哭聲開始,一路透過各式語言以及如聲樂、爵士、錄音軌、默片甚至語言治療等多重元素,展現9段感人的人生故事;他是說故事高手,也是場景魔術師,更是演出節奏指揮師,這次挑戰聲音的表現力,是一部「聲音秀」(Voice Show),證實聲音是人類表達情緒的一種有效途徑。
《眾聲喧嘩》將於21與22日與28日,自下午1時開始在城市舞台演出完整版,含4次中場休息各20分鐘,及1次晚餐休息45分鐘;24至26日晚間分三天演出三部曲,各約2.5小時,含1次中場休息2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