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家電視臺75節目獲NCC適齡兒童標章
新網記者王愛君台北特稿
2014/7/5 下午 04:23:01 / 電視螢幕
「適齡兒童電視節目」評選作業乃因各界反映適齡兒童電視節目識別不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託臺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進行評選作業,通傳會旨在鼓勵電視業者製播適齡兒童節目,提供兒童更好的觀看節目環境,同時鼓勵親子共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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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律事務處長何吉森並不鼓勵家長讓2歲以下的兒童觀看電視。(王愛君攝影) |
這項評選作業標準依據2-6歲、7-9歲、10-12歲、7-12歲年齡層進行評選,及綜合紀實類、生活教育類、卡通類、戲劇類節目類型進行分類。獲得標章認定的共有19家電視臺75個節目。
得獎的節目内容除了利用小故事與語言學習結合,讓兒童在語言能力上更易掌握,同時具備競賽形式,使節目寓教於樂。而爲了建立還同正確的價值觀,也以富有品德教育的故事,培養孩童認知能力與解決問題的能力。此外,得獎單位也製作與創意啓發有關的節目,藉以鼓勵兒童勇敢追夢,思考未來志向。
NCC法律事務處長何吉森指出,特別將年齡層以2歲作爲開始標準,是根據專家研究報告所制定。研究結果顯示,2歲以下的兒童並不適合觀看電視,主要是此階段的兒童對於訊息接受無法進行分辨,同時過度觀看電視節目也會影響兒童的腦部發育,因此並不鼓勵家長讓2嵗以下的兒童觀看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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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助理教授辛靜婷說明兒童節目的重要性。(王愛君攝影) |
國立臺東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助理教授辛靜婷為電視節目標章評選人之一,她鼓勵兒童多觀看電視節目,認爲通過電視節目可以啓發兒童的創造性與思考能力。電視節目是作爲課本以外,外來知識的第二來源。正因如此,她期望電視臺能做出更多有益兒童身心的節目,協助兒童成長。而評審團也會對節目進行把關,避免漏網節目出現在兒童節目中,對孩童的身心發展造成不利。
「適齡兒童電視節目」評選時間與方式為每半年一次,由專家學者、基層教師、家長與兒童福利相關NGO組織工作者等4大領域代表共同參與評選作業。
「適齡兒童電視節目」評選結果詳細資料請見
評選活動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