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資源調查
新網記者王愛君台北特稿
2014/7/28 下午 06:46:49 / 人權社會
根據衛生福利部通報統計,102年家庭暴力案件已逾13萬件,平均每天約360件;性侵害通報案件數為17,048件,平均每天約47件。長期以來,危及民眾生命的家暴及性侵害防治經費、人力仍嚴重不足,更面臨立法院齊頭式統一刪減5%的命運。預算逐年刪減,導致各縣市家暴防治社工人員、縣市婦幼警察人力或醫療衛生處遇人員等,嚴重工作負荷、人員流動頻繁,最終影響被害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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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臺灣防暴聯盟理事長張錦麗(中)呼籲,中央設置整體的防暴基金,一方面作為防家暴與性侵害防止之用,另一方面則是能補足縣市的落差。(歸鴻亭攝影) |
社團法人臺灣防暴聯盟理事長張錦麗表示,為了解縣市防治資源配置情形,而進行了臺灣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資源調查,針對臺灣本島地區19縣市政府「社政」、「警政」、「醫療衛生」等領域分類進行評估。從官方資料顯示,家暴及性侵害防治經費不僅不足,甚至城鄉差距落差甚大。家暴中心編列預算的資料說明,臺北市2975元為最高,但嘉義縣卻僅得540元。衛生醫療與經費在近幾年來更是有限,如此微薄的援助,張錦麗認為,對於面臨生命與家庭變故的被害人而言,猶如杯水車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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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錦麗希望能從性別平等動員,以進行犯罪防治。(歸鴻亭攝影) |
她呼籲,中央設置整體的防暴基金,一方面作為防家暴與性侵害防止之用,另一方面則是能補足縣市的落差。此外,她也希望,不同縣市應配合通報量的成長,在人力規範也有相對應的成長。最後,她希望能從性別平等動員,以進行犯罪防治。
臺北婦女新知協會理事長王如玄表示,在20年前的鄧如文殺夫案件,擔任刑事辯護律師以後,便與共同夥伴一起創立家庭暴力防治法,也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這都與鄧如文殺夫案件息息相關。在這兩項法規中,期許政府應投入固定的人力資源以維護家庭暴力與性侵害防治。她進一步指出,從民國91年至102年,家暴案件通報增長了4倍。而性侵害案件則在民國95年至102年之間,增長了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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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婦女新知協會王如玄理事長表示,從民國91年至102年,家暴案件通報增長了4倍。而性侵害案件則在民國95年至102年之間,增長了2倍。(王愛君攝影) |
王如玄針對這兩項數據,提出這是「一則以喜,一則以憂」的局勢。喜的是,有越來越多受害者選擇站出來指控犯罪者。憂的是通報被害人數如此之多,但是經費與人力資源卻不能達到同樣的應對標準,並且預算成長非常少。作為民間團體,她覺得自己有義務讓被害人得到更好的幫助和保護。除此之外,她認為第一線的社工應當得到合理的福利資源,不能剝削否定警政人員的努力與付出。因此,她希望政府能在預算作出充裕的分配,以維護被害人與社工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