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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藝中心宜蘭園區ROT案 陳亭妃質疑球員兼裁判內情


新網記者黃小玲台北特稿
2015/3/16 下午 01:28:12 / 電子政府

 立法委員陳亭妃今日上午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文化部施政報告上,針對「傳藝中心的老大是誰?」向文化部長洪孟啟要求徹查該中心去年公告辦理的宜蘭園區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案是否有利益輸送事宜。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文化部施政報告上,立法委員陳亭妃質疑傳藝中心宜蘭園區ROT案有球員兼裁判的利益輸送弊端。(歸鴻亭攝影)
 立委陳亭妃表示,接獲不具名的民眾電話陳情,並了解事件情況後提出質疑,傳藝中心宜蘭園區ROT案,通過初步審核的廠商台灣善美的,重要關鍵人物建業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金玉瑩從此案規劃階段開始參與,是否球員兼裁判的情況?

 陳亭妃指出,金玉瑩不但是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協會理事長,也是2003年傳藝中心宜蘭園區部分設施委外ROT招商案審議委員,傳藝中心ROT公告在研擬階段傳藝高層指定重要特定人士金玉瑩擔任該案諮詢委員;公告後善美的投標此案時,竟也由這位特定人士代表善美的公司出席評審說明會,主事的傳藝中心主任方芷絮是否有操縱特定評審委員任命?文化部是否該管一管?

 她並出示證明金玉瑩具傳藝中心委託經營招商經歷的文件,要求文化部政風室查明金玉瑩既參與傳藝中心政策公告前的意見討論,又在招標過程中代表廠商,是否有內定利益輸送弊端。

 立法委員陳亭妃國會辦公室副主任林政德說,ROT公告前,公共工程委員會促參案件諮詢委員竟然可以代表得標商出席,而傳藝中心主任也絲毫不避嫌讓這位具律師身份的特定人士還擔任諮詢委員。對於整個案件已規劃完畢,並非仍在執行中,所以陳亭妃國會辦公室行文給傳藝中心,請調相關資料,但對方以資訊不公開的法令為由,始終不願拿出會議記錄和簽到名單。對此提出合理質疑,一切要靜待文化部調查後,才能追溯案件的真實。

文化部長洪孟啟(左)與傳藝中心主任方芷絮(右)面對陳亭妃的質詢。(歸鴻亭攝影)
 這位關鍵特定人士金玉瑩具有公共工程委員會促參案件諮詢委員身份,還有法律事務所的背景,在傳藝中心委託經營招商時,正好也申請參與興建及營運,對促參案件相當熟悉,金玉瑩的職位和經驗都與上述條件符合,與事件應有必然的關聯性。

 方芷絮則回應,金玉瑩並非ROT招商案審議委員,沒有球員兼裁判問題,且該案是依《促參法》46條辦理,分兩階段進行,善美的僅是第一階段提出初步規劃及構想3家廠商中跟傳藝中心構想「比較接近的」,所以獲得就構想提出細部計畫的「優先提案權」,現階段尚未是得標廠商。

 洪孟啟表示,如果金玉瑩確實是傳藝中心諮詢委員,又代表廠商出面參與出席評審說明會,「在這方面要做檢討。」
頻道:數位傳播 分類:電子政府
專題:黃小玲 日期:2015/3/16 下午 01:28:12
關鍵字:陳亭妃,傳藝中心,ROT,洪孟啟,金玉瑩,方芷絮,公共工程,促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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