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民意機關立法院限縮採訪換證資格 大開民主倒車
新網記者麻念台台北特稿
2015/5/7 下午 04:57:58 / 新聞媒體
近年來公民記者採訪權已獲得社會認同,連行政院都大方邀請公民記者採訪、提供採訪通知及新聞稿,到其他行政機關採訪也已經沒有媒體的差別待遇,許多部會單位甚至專門有服務獨立媒體的公關人員,但是最高的民意機關立法院卻是限縮採訪證換證資格,大開民主倒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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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片導演李惠仁質疑立法院秘書處已經變成「箝制新聞自由的東廠」。(歸鴻亭攝影) |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今日和多位獨立媒體工作者質疑,立法院在2014年4月10日修改「立法院採訪證發放要點」,限縮獨立媒體工作者申請立法院採訪證權利,採訪證只發放給「完成公司(商業)登記有案」的機構,獨立媒體及公民記者卻都被拒在門外。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立法院長王金平和副院長洪秀柱都有意「挑戰大位」,但他要呼籲2位先對立院透明進行改革,應該立即開放獨立媒體採訪、監督,並在本會期前就完成「立法院採訪證發放要點」修正,以免違憲,否則將會採取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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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報導》記者朱淑娟質疑最高民意機構的立法院,對於採訪權規範「非常落伍」,甚至制定荒腔走板、形同戒嚴的「內規」。(歸鴻亭攝影) |
紀錄片導演李惠仁指出,上過高中公民課都知道,憲法大於法律大於命令,但國會殿堂以一紙命令來牴觸憲法第11條、限制人民新聞自由。他曾就此事與立院秘書處抗議,秘書處主任竟然說「有本事去申請釋憲」,讓他質疑秘書處已經變成「箝制新聞自由的東廠」。
《環境報導》記者朱淑娟則說,公民採訪權近幾年來逐漸受到認同,採訪行政部門幾乎都沒有問題,反而是最高民意機構的立法院,對於採訪權規範「非常落伍」,甚至制定荒腔走板、形同戒嚴的「內規」,寫明「個人與網路上主觀性發布新聞者均不發給」,日前立法院秘書處更以開會過程已高度開放採訪、且有公開議事轉播及相關議案資訊、會增加秩序及安全管理負擔為由,回覆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對為何不能開放公民記者採訪的質疑。新聞記者並不需要到任何地方登記或認證,只要成立新聞網站並有報導之實,就是從事採訪報導的記者,至於是否應成立公司,那是媒體個人的自由,無涉媒體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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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質疑立法院限縮採訪證換證資格,不但大開民主倒車而且違憲。(歸鴻亭攝影) |
《苦勞網》記者王顥中則說,照新規則來看,該網應該無法換證,但他「從來沒被擋過」,因為第一線換證的阿姨「判斷很主觀」,只要穿個襯衫、背攝影側背包,「有記者的氣」,就可以換到證,若是穿著看來像個學生就被擋駕,不但是對媒體現況的無知,也讓立法院成為台灣最不民主的地方。
公督盟等團體質疑,倘若只開放商業公司進入立法院採訪,那麼公廣集團的電視台、中央社、教育廣播電台等屬於法人機構或非營利媒體,也能進入立法院採訪,雖然立法院開放非營利組織的新聞網站、雜誌記者可換臨時採訪證,但現在獨立記者、公民記者連臨時證都換不到,立法院顯然欲排除「獨立媒體」入內;立法院不應遮住人民雙眼,凡具報導意願的公民都有資格採訪,具報導事蹟的團體及獨立記者也應賦予採訪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