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能科大退學案 邱智彥訴願成功判例具意義
新網記者麻念台/高珮詠台北特稿
2011/5/20 下午 02:46:22 / 人權社會
在校內靜坐抗議而遭萬能科技大學被退學的學生邱智彥,認為校方處分不合理,向教育部提出訴願成功,希望判例對國內大學能具意義,學校應更重視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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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能科技大學被退學學生邱智彥接受電子媒體訪談向教育部訴願成功經過。(歸鴻亭攝影) |
萬能科大商業設計系二年級學生邱智彥,向學校申請成立一個以關懷弱勢及非主流文化的社團「邊緣之聲」不被允許,因此持攝影機蒐證、靜坐抗議,校方以公然侮辱師長、未經同意錄影等理由將他退學。
萬能科技大學學生邱智彥被退學後,因今年初大法官會議作出釋字第684號,明文保障學生權益受侵害時,可循行政訴訟控告的釋憲案,他於今年2月16日向教育部訴願學校退學處分不當,本月5日訴願成功,教育部撤銷學校退學處分,這是大法官釋憲後,首次向教育部提出的行政訴願成功的第一人。
邱智彥表示,經由這次事件,呼籲同學面臨問題時,必須要先尋求校內的申訴管道,如果申訴無法獲得平反,再向教育部提起訴願尋求救濟,也呼籲所有學校,對於許多影響學生權益的規定,必須要修改或廢除,才能夠減少對立衝突的發生。
另一方面,邱智彥提醒,同學面臨難題時,必須先尋求校內的申訴管道,如果申訴無效,再向教育部提起訴願尋求救濟,同時他也呼籲學校,有許多影響學生權益的規定,必須修改或廢除,才能減少對立衝突的事件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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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智彥與支持他對抗"學校霸凌學生"的團體代表今日召開記者會。(歸鴻亭攝影) |
教育部訴願決定書明指校方敗訴原因是,邱智彥遭校方獎懲會給予退學懲處,邱生不服被退學,向校方的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提出申訴尋求救濟,但審理邱生申訴救濟案的部分委員,包括主委及3名委員同時擔任獎懲會委員,形同「球員兼裁判」,有違獎懲會設置辦法,因此「難以確認申訴評議決定之作成具公平、公正、客觀及可信度。」
國立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教授蔡丁貴指出,教育部最後以萬能科大的行政處理程序有瑕疵,判定校方原處分和申訴評議決定都撤銷,其實是很溫和的訴願決定,並留有「重為踐行相關行政程序及釐明相關事實問題後,另為適法之處理」的結論,因此邱智彥仍有可能再度被退學的可能。
邱智彥則強調,這次訴願雖然出步成功,仍然擔心後續的學校處理仍然將他退學,而訴願程序處理時間冗長,對他的就學、就業和兵役問題造成困擾,訴願雖然獲得勝訴,但是自己何時能夠回到學校和校方侵害學生權益的處置,無論學校或教育部目前卻都沒有進一步的聯繫,希望能夠儘快處理。
教育部訴願委員會則表示,依規定萬能科大若不服教育部的訴願決定,可以在兩個月內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萬能科大則持保留態度,回應近期會重開獎懲會,教育部撤銷校方對邱智彥的原處分,不代表沒有處分,而是應重新處分。
教育部訴願會專門委員鄭桂盈表示,如果萬能科大接受訴願結果,讓邱智彥復學,這件事就平息;若不接受,校方也可重新提出對邱智彥的處分;邱智彥不認同的話,可再向教育部提出一次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