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紀錄器輻射干擾檢測 7成產品電磁波超標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特稿
2016/2/2 下午 07:16:19 / 消費資訊
隨著數位電子科技不斷進步推陳出新、日新月異,現在開車駕駛都會裝設行車紀錄器,確保行車過程中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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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陸雲公佈經濟部標檢局針對19款行車紀錄器的檢驗資料。(歸鴻亭攝影) |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日公佈經濟部標檢局針對19款行車紀錄器的檢驗資料,高達7成的產品電磁波釋放量超標,過量的電磁波恐怕會影響車內的電子設備,像是廣播或者手機,會出現沙沙的干擾聲音,進一步調查更有9款的產品,內包裝跟當時向標檢局申報的資料不相符。
消基會董事長陸雲表示,標檢局與消基會在台北市、新北市各大賣場及零售商等販售通路隨機選購行車紀錄器共19件進行檢測,連鎖店包含好市多、家樂福、愛買、燦坤、全國電子、順發3C、大同3C、三井3C,小型通路則有倍適得電器公司、新焦點汽車生活時尚館、威能汽車百貨、安托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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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檢局副局長莊素琴指出,消費者大都不知道行車紀錄器有輻射過量和電池會爆炸的問題。(歸鴻亭攝影) |
經檢測結果,19件樣品發現輻射干擾試驗有14件不符合,外觀及重要零組件比對有9件不符合,商品檢驗標識部分有6件不符合,中文標示也有9件不符合,不合格比例偏高,提醒消費者購買前要多加留意。
經濟部標檢局副局長莊素琴指出,消費者大都不知道行車紀錄器有輻射過量和電池會爆炸的問題,為確保國內車用電子儀器的安全性,選購時應注意是否貼有「商品檢驗標識」,並檢視廠商名稱、地址、型號及電氣規格,如電壓、電流或消耗功率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勿隨意購買來路不明商品。
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委員郭守穗說明,行車紀錄器於正常使用時所產生電磁波雜訊,透過輻射方式傳播,其雜訊的干擾訊號值大於標準規定限制值時,就有可能影響周圍附近其他電子產品的正常使用,最常受到干擾的就是車內音響、手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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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委員郭守穗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行超紀錄器時,首先應注意是否貼有商品檢驗標識,不要購買來路不明商品。(歸鴻亭攝影) |
他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行超紀錄器時,首先應注意是否貼有商品檢驗標識,不要購買來路不明商品,而且消費者也應確認車用充電器直流電源線端連接器與產品本體上充電孔得以緊密接合,避免產生接觸不良現象;一旦發現電源線及連接器端損壞時不要再使用,以免發生危險,若出現故障,應送至廠商指定維修站,不宜自行更換零件或拆解修理。
消基會指出,輻射干擾試驗不符合規定的商品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3條之1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違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