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育君邀藝術家來臺被舉報非法打工裁罰案暫時勝利
法院"原處分撤銷" 陳學聖:國際藝文交流不等於工作
新網記者麻念台台北特稿
2018/10/8 下午 09:07:37 / 文化藝術
去年6月英國聲音藝術家前來臺灣以藝術換宿,卻被舉報是非法打工,邀請他的臺灣行為藝術家葉育君被勞動部認定是雇主,開罰5萬元,她向立法委員陳學聖求助,並向臺北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日前獲知判決結果是「原處分撤銷」,等於正面回應藝術界「國際藝文交流不等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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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陳學聖(左二)替藝術家葉育君(左一)聲援國際藝文交流一案,目前一審判決結果是「原處分撤銷」。(歸鴻亭攝影) |
這是十分振奮人心的消息,陳學聖表示,2017年外籍藝文工作者來臺工作許可證明的申請,因官方與民間認知差距以致被駁回、裁罰乃至登上媒體版面就有好幾則新聞,造成寒蟬效應導致藝術界人心惶惶,民間許多藝文交流因此停滯。
陳學聖說,原本國際藝術圈習以為常的藝文交流行為,在臺灣竟然「違法」,即便現在《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上路,仍受《就業服務法》法規所框限,許多國内藝術家開始被迫當「假雇主」,協助外籍友人申請「工作許可」,卻也有演藝團體依「外國藝術及演藝工作人員申請聘僱許可審查作業手冊」規定,主動申請「表演藝術團體之隨團支援人員」之工作許可證,卻因雙方專業領域認知上的差異,勞動部以「不符合『隨團支援人員』標準,建議從申請名冊刪除。」造成國際藝文交流萬一遭逢檢舉「非法打工」被罰,成為國際笑柄。
此次行政訴訟委任律師李承志指出,葉育君因為外籍藝術家朋友Simon Whetham的提議,一時興起動念,以自己的資源協助其進行藝術交流,卻因《就業服務法》第44條「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45條「任何人不得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和57條之「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而遭勞動部視為「有償」僱主,認定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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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學聖希望勞動部體恤藝術界「國際藝文交流不等於工作」的期望,不要再上訴。(歸鴻亭攝影) |
李承志說明,歷經臺北地方法院一審二次審理結果是「原處分撤銷」,雖然判決還不是最終判決,但已經給國內藝文界極大的鼓舞,建議勞動部部要再上訴,讓國內的國際藝文交流能夠確認並非工作,不該受罰。
社團法人臺灣視覺藝術協會理事長陳文祥強調,經營藝文空間/演藝團體/藝文工作者,都有著同樣的困惑,究竟哪些藝文活動需要申請工作許可證?如果不符申請資格,又該怎麼辦?因此,就葉育君這件案例,除了外國藝術工作之相關規範外,純粹之藝術活動於何種情況下,會被認定屬於工作而需要申請許可?這部分似乎於前述相關法令中,仍未有解答,凸顯目前臺灣在國際藝文交流相關政策仍不符合當前藝文生態現況。
台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理事長林文藻認為,「原處分撤銷」判決之確立,不僅是葉育君一個人的勝利,也是臺灣藝術圈的勝利勞動部應該針對「藝術活動於何種情況下,會被認定為工作,做出明確規範,希望對於日後外籍藝文工作者來臺進行活動交流時•申請工作許可證與否有所依據。
葉育君則呼籲,不希望再有「下一位葉育君」受苦,當時被舉報裁罰5萬元她拿不出來,感激藝術界同步啟動訴訟費募資行動並快速達標,募款同時與臺北市藝創工會同仁如行腳般地,走訪各地私人藝術單位,同時也向當地藝文工作者傳遞法律知識,希望傳達「國際藝文交流不等於工作」的理念。
對表演藝術笧業之定義,目前認定幕後人員包括藝術總監、技術總監、編劇、導演、編舞者、舞監、技術執行、戲劇講師、文學顧問、肢體動作指導員、舞台設計、燈光設計、造型設計、化妝設計、服裝設計、技術統籌、平面設計、音樂設計、美術設計等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人員;行政人員包括團長、劇團經理、製作人、財務顧問、前台組長、前台執行、執行製作等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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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學聖(右)認為判決結果是「原處分撤銷」是十分振奮人心的消息,葉育君(左)則呼籲不希望再有「下一位葉育君」受苦。(歸鴻亭攝影) |
文化部回應,說明文化部自106年開始與勞動部共同聽取藝文界建議,積極密切研商,迄今有階段性成果,已陸續鬆綁修改《就業服務法》項下多種行政法規,包括擴增藝術工作範疇、建立審查會商機制、刪除工作場所限制規定等。此外,107年2月上路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專法中,訂定「外國自由藝術工作者得不經雇主,可直接向勞動部申請許可」條文,已有許多外國藝術工作者循此管道申請來台,也有許多人獲得核發「就業金卡」。《就服法》和《攬才法》雙軌併行,大幅放寬及簡化外國藝術工作者申請來台,反映藝文多元生態,有助於與國際接軌。
文化部強調,針對藝術家葉育君提出的行政訴訟案,該部前曾協助發函確認英國籍Simon Whetham確具藝術工作者身分,以利相關單位判定個案參考。文化部樂見法院瞭解國際藝文交流現況,判決結果有利於國內藝術多元發展,該部也將持續協助勞動部就藝文交流與工作範圍提供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