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藝文紓困2.0"補助今公告 5月4日起受理申請
新網記者麻念台台北特稿
2020/4/30 下午 07:34:16 / 文化藝術
藝文紓困不斷電,文化部今(30)日發布「藝文紓困2.0」兩項補助之申請須知,
「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各類型藝文事業及自然人減輕營運衝擊補助申請須知」第2次公告,及
「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藝文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助申請須知」,並自5月4日起受理申請。受疫情衝擊的藝文事業(含營利及非營利團體、個人工作室),以及接案的個人藝文工作者(自然人),不論是否曾申請文化部「藝文紓困1.0」「各類型藝文事業及自然人減輕營運衝擊補助」,都可以申請「藝文紓困2.0」之補助。
|
文化部今日發布「藝文紓困2.0」兩項補助之申請須知。(文化部提供) |
「藝文紓困2.0」有兩項補助方案,皆是針對4月到6月間補助員工薪資及一次性營運資金。第1項是「各類型藝文事業及自然人減輕營運衝擊補助」,受理申請日期從5月4日至6月10日截止,每事業補助金額以250萬元為上限,自然人每人補助金額以6萬元為上限,文化部將依收件先後順序分批進行審查。第2項是針對員工人數較多之大型且受衝擊嚴重藝文事業,新推出「藝文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助」,受理申請日期從5月4日至7月31日截止,凡於今年1月至6月期間發生營業額或收入衰退50%以上的藝文艱困事業,皆可申請此方案,補助每位員工薪資4成(每人上限2萬元)之薪資補助及一次性營運資金,不受「減輕營運衝擊補助」每事業最高補助250萬元之上限限制。符合藝文艱困事業資格者,可依員工人數就兩項補助方案擇一申請。
為節省申請及審查作業時間,「藝文紓困2.0」新增設「紓困補助線上申請專區」,網站將於5月4日上線。文化部鼓勵申請者採線上申請,若不便採線上申請者,亦可以書面郵寄方式提出申請。
文化部表示,先前開放今年1月15日至3月底受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的我國藝文事業及自然人,可申請「藝文紓困1.0」「減輕營運衝擊補助」。截至4月10日止,文化部共收到7,874件申請案,所有申請案預計本周完成審查核定,獲補助者本周或下周收到核定函後,即可向文化部請款。由於藝文產業受疫情衝擊嚴重,因此文化部繼續不斷電開放「藝文紓困2.0」補助申請,針對藝文事業、自然人提供4月到6月的紓困協助。
藝文紓困2.0兩項補助方案內容如下:
-
各類型藝文事業及自然人減輕營運衝擊補助
針對事業申請者,文化部將延續「藝文紓困1.0」「人員薪酬優先」補助原則,補助今年4月到6月人員薪酬部分費用,再加上一次性營運資金,亦可同時提出「因應提升計畫補助」,每事業合計補助金額以250萬元為上限。針對自然人申請者,將比照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方案,補助4月到6月共3個月為原則,一次性提供每人每月1萬元共3萬元之補助;此外,文化部會再審酌申請者所提出已投入之製作成本或其他費用,酌增補助經費,每人合計補助金額以6萬元為上限,惟不得與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重複領取。
文化部表示,透過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投保薪資低於2萬4千元、且107年個人所得稅未達課稅標準的藝文工作者,亦可申請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經勞動部審核通過後就能獲得3萬元補貼;未申請勞動部補助方案的藝文工作者,無論有無勞保資格,都可檢附今年內任何受疫情衝擊之事證,向文化部申請本次4月到6月的「減輕營運衝擊補助」。
文化部特別補充說明,自然人已獲「藝文紓困1.0」補助者,若無新受衝擊事實,無需再重複檢附相關資料,可在「藝文紓困1.0」「減輕營運衝擊補助」申請表中敘明持續受疫情影響,向文化部申請4月到6月的紓困補助;若申請者有先前1.0未提出的受衝擊新事證,可同時檢附,文化部會併同考量。
-
藝文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助
員工人數較多且今年1月至6月期間發生營業額或收入衰退50%以上的「藝文艱困事業」,可選擇申請「藝文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助」,文化部將依據跨部會共同原則,補助4月至6月共計3個月,每位員工薪資4成(每人上限2萬元)之薪資補助及一次性營運資金,不受「各類型藝文事業及自然人減輕營運衝擊補助」每事業最高補助250萬元之上限限制。惟獲補助之事業於補助期間不得對員工實施減班休息、裁員或減薪等減損員工權益之行為,亦不得有解散、歇業或其他經該部公告之情事。
文化部強調,升級版的「藝文紓困2.0」主要補助員工薪資及營運所需基本性支持,將強化對藝文工作者的照顧,除補助自然人外,對藝文事業提供紓困支持的目的也是在照顧員工,落實「挺事業、顧員工、護自雇、疫情過後拚振興」4大精神。只要是文化部紓困振興辦法中公布的藝文產業類別,或其上中下游相關事業的工作者,包括表演藝術團隊、書店、畫廊、電影院、影視音製作公司、展演空間等各類事業;以及演員、舞者、樂手、作家、燈光音響技術人員、視覺藝術創作者、工藝創作者等各類型藝文工作者,乃至於從事視覺藝術產業、藝文相關支援產業、商演表演、主持、舞台佈置等各類別藝文事業及藝文工作者,均可提出申請。
為節省申請及審查作業時間,文化部鼓勵受疫情衝擊之事業及自然人運用線上申請,
線上申請專區將於5月4日上線。申請過程中若有任何疑問,可隨時至文化部協助受疫情影響之
文化藝術事業防疫及紓困振興專區查詢,文化部亦有各藝文類別總共超過30支諮詢專線可供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