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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藝文工作者低薪問題 藝創工會提出3大訴求呼籲政策改革


新網記者麻念台台北特稿
2022/7/25 下午 06:16:35 / 文化藝術

 經過2020到2022年至少3波的疫情衝擊之下,台灣藝文產業在受僱人員薪資與產業內受僱人員人數都受到疫情打擊而大量萎縮。近日疫情逐步趨緩,藝文活動逐漸復甦,藝術創作團體今(25)日呼籲政府應正視藝文工作者的低薪困境,希望從政策面帶頭進行改革。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在歷時一年半的「台灣視覺藝術工作費用改革」研究後,認為此時是開始提升藝文工作者工作待遇、振興藝文產業的最好時機。

藝術創作團體今日呼籲政府應正視藝文工作者的低薪困境。(歸鴻亭攝影)
 藝創工會理事長杜佩詩表示,行政院主計處資料顯示,疫情前後藝文工作者每年平均月總薪資減少達2,895元倒退回到2017年水平,「創作及藝術表演業」受僱員工人數持續探底,從2020年1月至2022年5月減少23.8%,將近4分之1的受僱員工都受疫情衝擊離開產業。目前台灣逐步邁入疫情穩定的「後疫情」時代,期待政府能夠透過更進一步的政策改革,協助藝文產業工作者度過疫情衝擊後低薪的難關。

 台灣視覺藝術協會副理事長吳垠慧指出,最近她接了寫稿工作,稿酬每個字只有1.42元,兩週所撰寫的3千字還需扣除匯款收入實在極為微薄,這就是文字工作者所面臨的寫實困境。現行稿費支給的標準過低,近幾年來雖已有少數民間單位意識到稿費的不公平現象,逐漸有調升稿費的情形,但是仍應由政府機關帶頭做起。

藝創工會理事長杜佩詩(右)與台灣視覺藝術協會副理事長吳垠慧(左)。(歸鴻亭攝影)
 中華民國藝評人協會理事長張晴文說,目前接近8成藝文工作者每月平均收入不足3萬,在2022年文化部公布〈文化藝術事業應遵守勞動法規指引〉、〈文化藝術工作者承攬暨委任契約之指導原則〉要求藝文產業重視勞動法規與契約之後,要更進一步提升藝文工資者的薪資待遇、促進公立藝文場館透明化。

 台灣視覺藝術協會副理事長郭奕臣則分享,這幾年面臨疫情,政策採取滾動式的調整,導致許多工作不是取消就是延期,也遇過延期一兩年的狀況,甚至也有其他藝術家根本沒有收入,「藝術本身是無價,但是藝術產出是有價的」國家的文化政策應要主動積極地透過訂定政策來保障文化藝術工作者,才能使得藝術產業更加健全,而非被動式地等待民間團體呼籲才有所行動。

國際劇評人協會台灣分會理事謝鎮逸。(歸鴻亭攝影)
 國際劇評人協會台灣分會理事謝鎮逸指出,寫一篇評論會需要創作者的分析與了解脈絡,花一週所產出的評論最後僅有2、3千元,遠遠不足以支撐他的生活,稿費低落與藝術家費用低落好像就是整個藝術工作者的宿命,藝文工作者不只是稿費有低落的現象,藝文行政工作至整個與藝文相關產業的費用普遍低落也是一個問題。

台灣藝文空間連線專案經理譚如芳則說明, 藝創工會對於藝術工作費用的薪資計算機研究案,對於藝文組織來提升整體藝文環境是個很好的機會,因為這樣才能有好的依據能讓藝文工作者去談論薪資費用。

藝術創作團體提出3大訴求呼籲政策改革。(歸鴻亭攝影)
 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與台灣視覺藝術協會、中華民國藝評人協會、國際劇評人協會台灣分會、台灣藝文空間連線等藝文團體提出以下3點訴求:

  1. 藝文工作者加薪,修正「著作權法第47條第4項之使用報酬率」、「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表」/87年01月23日公告的法規,該法規歷經24年未更新。而「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表」上一次修訂生效日期至今也超過5年。民國87年01月至111年4月消費者物價總指數已成長77%,民國107年1月至111年4月消費者物價總指數則成長5.8%。不只是為政府機關工作的藝文工作者多年來報酬未增加,諸多撰稿人也在「法定撰寫1字1塊錢」的低薪中掙扎。建議「著作權法第47條第4項之使用報酬率」、「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表」所訂定之費率應該與時俱進,考量物價飛漲文化部應跨部會合作,促使主計處主管《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比照公務員薪資調漲7%,同時與經濟部商議,修訂智慧財產局的「著作權法第47條第4項之使用報酬率」使其報酬率至少不低於《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同類型著作金額。並將跟隨物價自動調升機制寫到辦法裡面,使政府費用價目表得以確實反映物價,不用每隔幾年都需要重新修法調整。
  2. 公立場館工資透明化,逐步發展成為藝術家費費率表/鑒於台灣目前公、私立藝文場館對於藝文工作者勞動報酬未有一定約定成俗的價目表,同時場館的經費運用透明度也不足。使外界難以效法加拿大、英、美、澳洲…等國以民間力量制定合理藝文工作報酬最低薪資價目表,幫助初入行業的新鮮人有充足的資訊評估自己所獲得的報酬是否合理。建議文化部與地方文化主管機關應促進公立藝文場館帶頭示範,公布每年度各場展演活動中參展費、製作費、表演費、稿費、講師費、採購、典藏…等組成,以利外界探明各場館藝術家費用合理性,促進業內資訊透明與待遇提升。後續匯集該項公開資訊,方能發揮社會與民間團體力量逐步發展成為藝術家費費率表。
  3. 鼓勵公立場館組織企業工會,組成企業工會有困難者落實定期勞資會議/藝文產業中,缺乏可以在個別藝文場館中獨立行使團體協約、行使勞檢陪同權的「企業工會」。目前已知只有臺北市國立戲曲專科學校附設國劇團產業工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企業工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企業工會、文化部工會、財團法人高雄市愛樂文化藝術基金會工會…寥寥無幾,於視覺藝術場館中,更是沒有任何企業工會存在。藝文場館工作人員缺乏內部可代表勞工權益之組織,導致藝術行政人員在遭遇職場中勞資權力不對等的待遇時求助無門。鑒於上述情形,我們呼籲文化部與地方文化主管機關應鼓勵受僱勞工超過30人的公立場館組織企業工會,組成企業工會有困難者也應落實定期勞資會議。
頻道:捐贈贊助 分類:文化藝術
專題:麻念台 日期:2022/7/25 下午 06:16:35
關鍵字:藝創工會,杜佩詩,吳垠慧,張晴文,郭奕臣,謝鎮逸,譚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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