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自治團體抗議政院版是假"原住民自治法"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特稿
2011/12/5 下午 02:20:42 / 人權社會
原住民自治團體今天早上在立院抗議行政院版的「原住民自治法草案」,沒有財產權與土地權,而且還隸屬於鄉鎮區公所,是「假的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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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自治團體今天早上在立院抗議行政院版的「原住民自治法草案」是是假的自治區法。(歸鴻亭攝影) |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秘書長歐蜜偉浪表示,立法院本會期即將結束,表明該法案一旦通過,一定會行使抵抗權,不但要全力推動馬政府下台,也要不負把關責任的原住民立委下台,還要向國內外司法機關提告,並依據《憲法》、《原住民族基本法》及《兩公約施行法》來自主推動真正的原住民族自治,捍衛原住民族權利。
歐蜜偉浪說,馬英九總統曾向原住民承諾要推動試辦原住民族自治,從剛上任就退回原已送達立法院的「原住民族自治法」版本,以及否定合憲合法的原住民族自主提案,並無意真實推動。
長期以來為原住民權益努力的律師詹順貴指出,以原住民自治而言,沒有先把原住民的土地劃出來,算不上自治,馬英九總統簽署兩人權公約後,對少數民族和弱勢團體並沒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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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自治團體警告,政府不要在立院本會期通過這項法案,否則必定提告國內外。(歸鴻亭攝影) |
泰雅爾民族議會ATUNG YUPAS提到,政府四年來一直用法律來欺騙原住民族的生存空間,基本上憲法和原基法就可以讓原住民自治了,原基法的子法要順利通過等於是妥協財團,其中棲蘭山和太平山的BOT摧毀了泰雅族的山林,是在限縮且否定原住民族基本法,凸顯其他法律超過這個自治法。
東華大學民族發展所教授施正峰強調,原住民族自治區法通過後就是消除了原住民族的土地權,他質疑政府對原住民族基本法的態度,更要質疑原民會主委孫大川和原民會的政務官為何要出賣原住民,忘了自己也是原住民族的身份,還要質疑原住民的立法委員,為何甘於只協商卻沒有堅持原民權益的立場。
原住民馬耀比吼則批評,原住民陪漢人過端午吃肉粽、過中秋吃月餅,但是在七月原住民的新年時,卻沒有休假,根本不被重視,這就是原民為何要爭取自治的原因。
原住民自治團體警告,政府不要在立院本會期通過這項法案,否則必定提告國內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