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盲犬風波爭議 司法院通令法院保障視障者權利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特稿
2011/12/9 下午 03:27:54 / 人權社會
導盲犬遭法官禁入法庭風波,今日視障者邱文昇在立法委員田秋堇陪同下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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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田秋堇(中)表示導盲犬不只是狗,是盲胞的家人。(歸鴻亭攝影)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高涌誠表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規定導盲犬可以跟隨盲人出入公共場所,顯然法官對法條根本無知,也凸顯法官的傲慢,是司法改革必須繼續努力的地方。
高涌誠痛批法官解惟本致函司改會,強調自己並沒有用「轟出去」字眼,而認為邱文昇有女友陪同,所以不需導盲犬在場的回應,認為解姓法官忽視盲人與導盲犬「二位一體」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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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盲犬安靜躺在視障者邱文昇(左)與台灣導盲犬協會秘書長陳長青(右)腳下。(歸鴻亭攝影) |
田秋堇則強調,導盲犬不只是狗,是盲胞的家人,呼籲司法院未來要落實相關法律規定,並能納入司法院講習所的課程。
台灣導盲犬協會秘書長陳長青則表示,該協會一直宣導關於導盲犬「三不一問」原則,導盲犬穿著導盲鞍值勤時,不餵食導盲犬、不打擾牠執勤、不拒絕牠們;一問則指如果看到視障者迷路或需要協助,請主動上前詢問協助,也希望政府幫忙宣導導盲犬的相關權益與規範。
導盲犬協會上午也帶著3隻導盲犬,拜會司法院。司法院長賴浩敏對這起爭議表達很遺憾的態度,希望這是偶發事件,司法院已對此提出檢討,通令各法院保障視障者權利。
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則已經發文,經乾院法官自律委員會討論決議,該承審法官態度不良,有損司法信譽,依規定將由院長口頭勸誡,並呈報司法院核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