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人權團體陳情台東縣政府長期侵占原民土地
新網記者邱榆蕙台北特稿
2011/12/22 下午 03:53:26 / 人權社會
今日上午台東縣都蘭海灣部落聯盟、刺桐部落、東部發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團體,至監察院陳情,要求監察院應該檢舉台東縣政府長期侵占原民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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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都蘭海灣部落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刺桐部落、台東縣卑南鄉富山社區發展協會等團體代表今日前往監察院陳情。(歸鴻亭攝影) |
刺桐部落的林淑玲表示,台東縣政府長期侵占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強行興建「美麗灣渡假村」,並掩蓋其應為觀光飯店之事實,即將發給美麗灣公司營運許可執照等具體事證。
林淑玲指出,「美麗灣渡假村」在經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環評違法後,至今仍然在杉原海灘大興土木,並大張旗鼓的招募工作人員、不斷宣稱即將開幕。
她說,台東縣政府完全漠視法院判決,公然違法相當可恥,而美麗灣公司強行建設的模式,根本不應該叫美麗灣,應該是「可恥灣」、「羞恥灣」。
根據觀光發展條例第2條之規定,元貞律師事務所律師許嘉容指出,除住宿外有經營其他營利項目者,為觀光飯店,而依美麗灣的環境影響說明書可知,美麗灣有上列營利項目之經營。
因此,美麗灣渡假村飯店應為觀光飯店,而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為交通部觀光局,所以臺東縣政府無權核發旅館業營業執照。
他強調,依照美麗灣渡假村營運內容非一般旅館業之規模,卻向臺東縣政府申請核發一般旅館業之營業執照,規避中央主管機關之審查,交由臺東縣政府違法越權核發營業執照,之後申請變更營業規模之方式,就能完全規避中央主管機關之審查,顯係有心操弄法規,而臺東縣政府卻仍加以配合,這就是一個重大違法的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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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都蘭海灣部落聯盟理事長頭目沈太木用母語激動地抗議政府占地。(歸鴻亭攝影) |
許嘉容直言,臺東縣政府未命美麗灣公司停止實施開發行為,反而繼續通過美麗灣公司所申請之建築執照,並將允許其開始營業。這些諸多違法行為,違反憲法、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原住民基本法、環境影響評估法等諸多規定,怎麼能叫原住民族信服。
而台東縣都蘭海灣部落聯盟理事長頭目沈太木,用母語表示,馬總統、台東縣政府、立法委員,每個人都說要「依法行政」,但有哪一個人遵守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規定?台東縣政府把阿美族的山海租給財團。
76歲的沈太木說,從民國97年至今,陸陸續續陳情5次,到現在仍然相應不理,希望政府能給原民一個交代。
阿美族紀錄片導演、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參選人馬躍‧比吼說,台東縣政府漠視原住民權益,甚至公然護航財團,與人民做對,這種行為實在令部落、關心部落的朋友憤慨。
今日值日的監察委員馬秀如接見陳情代表時表示,過去陳情的「美麗灣渡假村」案在監察院已立案調查,但因法院訴訟尚在審理中,基於尊重司法原則,目前已停止調查。
協助陳情的律師許嘉容則強調,今日所陳情者是「臺東縣政府無權核發給美麗灣公司營業執照」之情事,與先前所進行的環評訴訟不同,不在原來訴訟的範圍,不論是併案或另案處理,重點應繼續進行調查。
對此馬秀如表示,將與其他監察委員討論,希望部落可整理出「美麗灣渡假村」的大事紀,以及法院判決書,以利未來重啟調查。
台東縣都蘭海灣部落聯盟總幹事林金蒂陳情後表示,很感謝馬秀如願意把這些細節告訴部落,這些法律程序太複雜,之前不了解為什麼會停止調查,但今天了解後,會盡力去將這些違法的新事證提出,希望監察院能夠主持公道,還原住民族生活、工作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