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都更大夢只要家" 15都更社區監察院陳情
新網記者麻念台台北特稿
2011/12/26 上午 10:58:20 / 人權社會
過去封建威權時代,當政者可以隨時沒收老百姓財產;現在民主自由當道,卻有一群小市民出來控訴政府假都更之名,行與建商聯合做都更大夢,讓弱勢住戶流離失所的悲慘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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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率受害住戶演出行動劇,自比小蝦米。(歸鴻亭攝影) |
目前都更爭議不斷,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今日率15都更社區居民前往監察院陳情,表示已接獲近百個被都更社區陳情、以及上千人連署廢止都更條例中25-1、36條,政府有權代實施者執行徵收與拆除的惡法。
該聯盟強調,做為都市更新主管機關的內政部營建署與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本應提出一套保障居民的「居住權」、「工作權」與「財產權」的住宅政策,但如今的現況,卻是放任都更政策淪為建商牟取暴利的管道、並成為撕裂社區、使原弱勢住戶流離失所的惡劣政策,完全不管程序是否合理正義並配套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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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葉光州呼籲社會大眾不要把受害住戶當成「釘子戶」。(歸鴻亭攝影) |
台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所長黃麗玲指出,目前全台空屋率19.3%,等於有156萬戶房子沒有人居住;就算空屋率最低的台北市,也高達13.4%,但是過去10年間,空屋不減反增,房價卻有增無減,現在是否仍需要一味抬高房價、濫放容積,將興建摩天大樓誤為整頓市容的都市更新有待商榷。
律師葉光州則表示,不要把「釘子戶」名稱誤植在這些受害者的身上,實施者以都更條例25-1、36條為推動更新的大刀,讓不同意更新的所有權人完全沒有任何對都更說「不」的權利,已嚴重損害憲法保障人民居住權與財產權。
南港區修德社區居民羅瑞和激動的說,政府在95年間講好徵收他們社區房子,補償90萬並且2年半就可蓋好新大樓,但到今天已經6年仍無下文,他們已經沒有辦法生活下去,這樣的官商勾結卻又不負責任,讓小老百姓無法容忍。
現場抗議民眾並演出行動劇,呼口號強調「不要都更大夢只要家」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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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成員展示受害住戶陳情資料準備進入監察院。(歸鴻亭攝影) |
台灣都更受害者聯盟希望監察院糾舉各都更主管機關之違法失職情事,包括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是否濫用容獎、都市計畫法第27條進行都市更新、以「加速都更」為由,北市府修法自廢都市計畫審議權利、 雙北市政府發起圈地運動,護航建商搏取暴利並縱容實施者圖利與台北市政府迴避行政暨監督協調責任、以都更法第36條補充規定為建商剝奪人民財產等訴求。
該聯盟並具體訴求各級主管機關應即刻檢討現況容積獎勵條例之浮濫發放;回復都市計畫之於都市更新之指導與監督機能。內政部營建署應頒布統一格式之同意書,並具體訂定同意書之階段、效力與期限,同意書上應增加警語說明分階段簽署之權利義務關係,即刻廢除「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補充規定」之代拆權限,並重新檢討、建立都更政策之監督、退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