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家協:新北教育重災921 重建新北教育迫在眉睫
新網記者王汝聰新北特稿
2011/12/28 下午 10:43:50 / 電子政府
新北市發生營養午餐弊案,讓外界以為校長們人人如此,新北市教育界士氣空前低迷,新北市家長協會今天指出,本案其實曝露出教育界長期經費不足、採購缺失兩大問題,起訴涉案校長固然重要,但檢討教育問題,更是刻不容緩,政府應該重視。
新北市家協指出,學校經費長期不足,教職人員人事費用占九成以上高額比例,真正可以用在學生身上的費用,少之又少。
學校講求績效,要辦活動、校慶、運動會,甚至還要組成社團,聘請教練等;新北市家協說,在經費不足的情況下,校長可能要四處找財源,若有民間團體、家長會願意資助,以解決問題,校長當然歡迎,但若稍有不慎,就會衍生法律問題。
家協指出,這種「不給馬兒草,又要馬兒好」的辦學環境,校長們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尤其新北市升格後,缺少了鄉鎮巿的補助款後,教育經費相形縮水,令校長們辦學更為不易。
經費不足的問題,政府不能再只是口號喊加碼,而是得要重新檢討,讓錢真正撥到學校、用在學生身上。家協表示,在檢討校長們涉入午餐回扣案件的同時,請政府也先想想,如何提高用在孩子及學校身上的教育經費?而不是一再只加碼老師的薪水,讓學校有更多預算辦學。
除了教育經費該檢討,新北市家協認為營養午餐適用政府採購的機制也要同時檢討。現行《政府採購法》限制機關辦理採購成立的評選委員會,需有三分之一的專家學者;但《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則規定所有委員須具備「專門知識」,且外聘委員要先從官方資料庫選出,並讓校長一人有決定委員人選的絕對權,變相限制家長擔任午餐評選委員,監督學校招標,當然容易發生弊端。
新北市家協認為,政府應該正視教育經費長期不足的困境,並檢討《政府採購法》及《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間法律扞格之處,修正《政府採購法》的相關規定,讓家長在利益迴避的情況下,合理的參與學校的各項事務。
家協同時建議,教育局應成立專責採購部門,從學校的工程發包、營養午餐等,統一由教育局採購、議價,避免不法情事發生。或者,輔導各校利用閒置空間成立自立廚房,或由數校聯合成立中央廚房,提供學生便宜新鮮的午餐。
新北市家協理事長王欽益呼籲政府,不要只顧總統立委選舉作秀,而忽視教育核心問題。新北市教育良好環境重建,現在就要開始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