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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長李遠說明霸凌案處理情況 有具體事實可匿名申訴


新網記者麻念台台北特稿
2024/12/16 下午 04:03:10 / 人權社會

 前文化部長史哲被檢舉在任期間曾謾罵霸凌員工,是繼勞動部之後公部門霸凌案再增風波,文化部長李遠上週針對此事公開表達鼓勵員工「具名檢舉」,今(16)日國民黨立委羅廷瑋再質問「具名檢舉傷透大家的心」,李遠澄清當時說話太急表錯意,意思是想傳達「不是要具名,而是要提具體事實」,文化部非常重視相關檢舉,將會明快處理,相關人員已居家辦公,希望外界要對文化部秉公處理過程有信心。

國民黨立委羅廷瑋再質問謾罵霸凌員工「具名檢舉傷透大家的心」。(國會頻道翻製)
 針對政府或企業申訴檢舉是具名或匿名,其實在實務上吵嚷已久,不必具名沒有姓名、住址、聯絡電話或電子郵件位址的檢舉,僞冒、匿名虛報或不實且無具體內容或內容空泛荒誕不經者,只會造成權責機關困擾,若未屬實也對被檢舉者造成名譽或實務上的損失。

 但具名檢舉在過往檢舉不法時,碰到官官相護、家醜不外揚的傳統高層心態環境裡,真能不徇私公平由第三者執行查核者卻極少,但在申訴者或吹哨者曝光情況下,被秋後算帳情勢更是層出不窮,造成敢於檢舉不法卻可以保障自身權益極無信心。

 李遠能直接承認「具名檢舉」職場霸凌可能會造成寒蟬效應,難以獲得真相,改口「要提具體事實」,令文化部同仁確信部裡不會包庇,但也擔心網路匿名沒有證據但會影響該部士氣,現在仍要注意的是部裡政風制度和調查流程是否公正,目前調查已內部資深或已退休真正瞭解官場生態者與外部社會公正學者專家合組調查小組獨立執行投訴事件查察工作,這是較能取信大眾的作法,而選任人員是以何標準選任,調查以1個月得再增加1個月,是否會拖延讓事件被輿論淡忘是否更快速公布結果,公布時亦應如同評審制度公佈調查名單以昭公信,則是文化部應注意的。

 另一種必須注意的是目前責成文化部進行調查,行政院似乎應該介入而非由該部執行,被檢舉者雖已離開但是否仍有同一派系官員仍在文化部擔任重要職位,導致基層曾被霸凌者仍然噤聲不無可能,3位調查小組是否應該除在文化部所有各部門明查暗訪,以民調式數據瞭解可能之是否真實成案之數據以為心證之參考,並至人事部門調閱歷任部長任內,外調降調者之比例以及主動詢問離開理由等,而非只是等待有否前來申訴檢舉否則結案的消極做法,都會影響真正事實之揭露,調查小組雖無法擁有檢調權力獲取積極證據,但如何秉公調查,不是事實還人公道,確有其事則秉公處理,期能勿枉勿縱。

 雖然這樣朝公正建立申訴檢舉調查制度有待完善建制執行,但這並不是數學習題對錯分明,但至少可以遏阻包括違背利用職權徇私舞弊、道德霸凌等事件的發生。例如政壇或公家機關常聽聞高層利用權勢參與標案,業界都清楚只要某官員或其附隨者進場其他大概就是陪榜而已,幾乎都是其勢力範圍得標等情狀,就不易釐清對錯,除非如柯P當權勢力非徹查對手到底之案例,否則要確認標案沒有以限制性招標、技術性綁標或圍標並不容易;霸凌則如何界定則更難具體如數學公式對錯分明界定。

文化部長李遠針對此事公開表達「不是要具名,而是要提具體事實」。(國會頻道翻製)
 如何處理文化部霸凌事件不只是政府官場單一案例,行政院長卓榮泰今日表達最近聽聞霸凌就很煩,雖然日前已指示執行加密霸凌通報平台保護原則,但建議應該由政府智庫與相關單位建立具體規章,避免此類情事繼續事前發生以正官箴,並能保障日後所有守法基層幹部擁有友善職場環境權益,而非僅事後通報保護機制。

 今日文化部114年度預算中的「一般行政」項目,決議一般行政預算共5億7,860萬7千元,立法院議決扣除人事費用後象徵性先凍結500萬,待文化部提出霸凌案件書面報告再行解凍。
頻道:捐贈贊助 分類:人權社會
專題:麻念台 日期:2024/12/16 下午 04:03:10
關鍵字:李遠,霸凌,羅廷瑋,卓榮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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