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府廣場5月起多處禁煙 阮經天吸煙宜選擇場所
新網記者邱榆蕙新北特稿
2012/4/25 下午 04:40:55 / 生態環保
根據本周某週刊報導,目前正在新北市教育局服役的替代役藝人阮經天,被記者拍到疑似和同儕在新北市府前廣場抽煙休閒;阮經天要留意的是,再過5天(5月1日起),如果他還在此處吸煙,新北市衛生局將告發他在禁煙區吸煙。
|
未來癮君子要想在市民廣場抽煙,得另覓場所才行,圖為北一門迴廊。(邱榆蕙攝影) |
金馬獎影帝將被罰鍰2千元至1萬元,罰鍰事小丟臉事大,至新北市府洽公、有吸煙習慣的市民也得留意,畢竟市府廣場是供市民休憩,可別誤犯禁煙規定,較其他市民多「捐輸」給市庫了。
新北市秘書處主任秘書陳秀惠指出,推動新北市公共場域禁煙,一向是新北市府促進市民健康的重要政策。去年年底就有不吸煙市民向市府反映,希望全體市民共有的新北市民廣場,能夠率先成為無煙公園。
秘書處與衛生局研議多時,決定自今年年初起開始向市府員工及市民宣導,自今年五月一日起開始取締告發。
|
新北市府及市民廣場示意圖,黃色區域為禁煙區域。(邱榆蕙製作) |
陳秀惠表示,市民廣場禁煙區域包括東、南、西、北四側大門的屋簷內,北一和北二的門外走廊,及市民廣場兩側1至3樓的迴廊,簡言之,市民廣場內只要有公共座椅、可供人坐下休息的地方,幾乎都是禁煙區;未來癮君子要想在市民廣場抽煙,得另覓場所才行。
秘書處長吳清炎表示,政府一直積極推動無菸環境,但在要求人民之前,政府應先以身作則,依照菸害防制法,劃分出吸煙區及非吸煙區,率先打造無菸環境。
他提到,一天下來,進出市府洽公及諮詢的民眾不計其數,實施該方案後,盼能維護市民的健康,同時也能令大眾了解到無菸環境的好處。
該處指出,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13款,今年1月決議通過「市府無菸環境」方案,2至4月為宣導期,5月1日開始,正式執行該方案,違者可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