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福機構設立標準"配套不足 將扼殺現有長照機構
新網記者張渝萍台北特稿
2012/7/25 下午 07:16:46 / 社會福利
台灣長期照顧發展協會全國聯合會及多個老人社福團體,數百人今日下午至立法院群賢樓旁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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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長期照顧發展協會全國聯合會及多個老人社福團體,數百人今日下午至立院陳情。(張渝萍攝影) |
台北市社區銀髮族服務協會理事長朱偉仁對於內政部5年前頒布新版「老人福利機構營建和消防設施規定」的改善項目不滿,表示根本辦不到,呼籲立法委員正視業者困境。
內政部於96年修訂「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且訂出落日條款,要求不合營建、消防、無障礙設施等規定的業者需在今年7月底之前改善,不過老人安養機構認為受限於老舊的房屋結構,不管給再長的寬限期都無法改善,反而扼殺老人福利機構生存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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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老人及團體推輪椅上街抗議。(張渝萍攝影) |
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吳宗頂表示,全台約1,046家合法老人照護機構,但613家無法符合最慢年底就要開罰的「老福機構設立標準」,有倒閉之虞。
吳宗頂說,內政部只針對設立標準做修改,要求照護機構減床、改善硬體、增加專業人力,但卻沒幫業者想到如何籌措改善經費,因此就算業者改善符合設立標準,必定大幅調漲照護費用,民眾不一定負擔得起。
抗議團體表示,內政部規定過於理想,又沒配套,因此要求官員照顧失能長者。對此內政部由政務次長簡太郎與陳情代表面談後表示,已經答應在一個月內檢討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