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通員工超時工作 離職員工控片面更改勞動條約
新網記者吳岱穎台北特稿
2012/11/21 下午 01:31:10 / 人權社會
華通是供應Apple iPhone & iPad印刷電路板的主力供應商之一,被11名離職員工指控違法超時工作,並未善待勞工,今日在立委吳育仁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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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吳育仁的陪同下,華通離職員工指控公司片面更改勞動條約。(歸鴻亭攝影) |
陳情勞工表示,公司擅自變更輪班時間,從三班制變更為兩班制,午、晚餐表定時間各1小時,實際上卻只有半小時,讓勞工超時工作,部分勞工因不願配合公司片面更改勞動契約而離職,但公司卻拒絕付資遣費,明顯違反勞基法規定。
吳育仁指出,根據勞基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若華通電腦罔顧員工權益,未經工會及員工同意就變更工時或輪班方式等勞動條件,已涉嫌違反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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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通離職員工向吳育仁(左)遞交「血淚書」。(歸鴻亭攝影) |
被解僱11名勞工對華通的指控,吳育仁強調,此事件道出華通電腦5,100位勞工超時工作和勞動條件的問題,而華通曾發生7次違反勞動基準法的事情,卻能夠持續僱用700名外勞,質疑為何勞委會職訓局仍然同意核發外勞招募許可給華通。
勞委會職業訓練局科長莊國良表示,華通公司目前雇用700名外籍勞工,若有重大勞資爭議,應暫停外籍勞工申請,情節重大時可廢止申請或縮減外勞配額。
針對離職員工的指控,華通電腦人力資源副總經理鍾瑞華說,在9月底離職的11名勞工要求的資遣費員工案件,目前是在「暫定狀態」的處理程序,尚未做出最終的決定,會再與公司討論員工資遣費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