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藍委提案不開放旁聽 民團怒批違憲開民主倒車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特稿
2012/12/20 下午 12:02:38 / 人權社會
針對立委黃志雄在教育文化委員會要求開會時「清場」,不許社會人士旁聽的行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昨日及今日在立院外召開記者會,對這種「開民主倒車」行為表達嚴重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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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立委不許社會人士旁聽的行為,公督盟等民間團體表達嚴重抗議。(歸鴻亭攝影) |
陳為廷事件在立院引發是否開放民眾旁聽的爭議,國民黨立委黃志雄昨日在教委會中提案限制開放社會人士旁聽,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等團體公布投票支持限制旁聽的5名國民黨立委,批評立委此舉已經違背《憲法》,要求立院應保障公民旁聽參與的權利。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秘書長王幼玲表示,她是受邀至昨日的教委會列席聽取「特殊教育」專案報告,卻發生國民黨立委要求禁止旁聽,但是受邀的身障團體代表是包括國民黨立委所邀請,這種作法實在很不合理。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指出,國民黨立委黃志雄(新北市)、呂玉玲(桃園縣)、楊應雄(金門縣)、蔣乃辛(台北市)、陳碧涵(不分區)昨天投票贊成限縮旁聽權,傷害公民參與監督立法委員的權利,,雖然表決後以一票之差遭到否決,希望選民能有所抵制,並要求立院應儘速修正議事規則,保障民眾旁聽權;同時,他也呼籲立委尊重《憲法》第67條,立院本來就可邀請社會人士備詢發言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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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者批評立委禁止立院議事旁聽已經違背《憲法》,要求立院應保障公民旁聽參與的權利。(歸鴻亭攝影) |
民間司改會辦公室主任高榮志律師表示,立委請民間團體出去不准旁聽是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61條,但《憲法》第7條及大法官471號解釋都賦予人民權利,在法律位階上立院規則不該凌駕在《憲法》之上,因此應該保障公民旁聽權利,人民有權進入立法院旁聽。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則說,連最高法院都召開臨時辯論庭都同意旁聽,因為需要廣納更多的聲音,但代表民意的立法院卻擺出不需要傾聽人民聲音的態度,立委如果是以人民的利益為依歸,並為民喉舌,不必懼怕民眾旁聽。
紀錄片導演李惠仁強調,日本國會都已進步到可以讓民眾旁聽,台灣卻還要有記者證才能進入立法院,用這種方式排除不想要聽的聲音,這種關起門來議事的方式簡直是荒謬,大開民主倒車。
台灣教授協會會長張炎憲更呼應,日本國會開會時甚至有專用頻道播出,民眾可以自由收看,當然更應該開放旁聽,這樣能給立委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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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教授協會會長張炎憲(左)發言民眾可以自由旁聽國會議事,才能給立委壓力。(歸鴻亭攝影) |
前公督盟執行長何宗勳接著說明,即便在民間團體的要求下,立法院已經建置立院網路隨選視訊(IVOD)系統,但民眾在電腦螢幕上,只能看到質詢立委及答覆官員的發言,會議現場的狀況完全看不到,因此呈現立委認真問政的假象,實際上台下小貓兩三隻,因此更應該開放公民到場旁聽,用觀察會議現場的方式監督立委問政。
公督盟強調,立法院作為最高的民意機構,是促進民眾政治參與的最佳管道,也是議事透明的重要指標,制度化保障人民的旁聽權,不僅不會侵害國會的尊嚴,反而是建立人民與國會直接連結的管道,主張落實公民參與機制,修正立法院議事規則,保障民眾旁聽權、尊重《憲法》67條的規定,廣邀各界社會人士列席備詢,並保障其發言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