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點名惡檢態度卑劣出言恐嚇被告
新網記者劉詩婷台北特稿
2013/5/30 下午 02:06:16 / 人權社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點名現任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吳文正濫權濫訴,並公布其在任職花蓮地檢署時一起濫權起訴錄影帶。吳文正在影帶中,態度惡劣且高分貝斥責被告:「妳為什麼要說沒有?」、「警察問妳的時候,妳為什麼要說沒有?為什麼?」、「妳很奇怪耶,我是上輩子欠妳錢喔?」、「其他人都認了,就只有差妳一個!」及「你每說一句我就可以戳你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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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會執委林永頌律師點名現任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吳文正濫權濫訴。(歸鴻亭攝影) |
此起賄選案發生在99年間的花蓮,某原住民鄉的鄉長被控在選舉前兩個月的一場生日餐會中涉嫌以600元的珍珠項鍊行賄買票。
司改會執委林永頌律師表示,吳文正於偵訊時,一再出言恐嚇被告,被告都是不諳國語的原住民,聽不懂吳文正在說什麼,在場也沒有翻譯,雞同鴨講的情況下,加上被告多為年老體衰,不堪疲勞轟炸,甚至有人因此當場發病,或因恐嚇而認罪。
吳文正在影帶中,一再質疑被告:「認識20幾年,以前不找妳,為什麼這次就找妳?」、「我知道妳是顧慮到很多人,所以才先不說」,即使被告一再表明「沒有」,吳文正卻會在當下斥責或辱罵:「為什麼要說沒有?」、「妳沒機會了啦,法院就是比證據,妳一個人抵不過啦!」、「妳說沒有,就是在找死,妳這樣很可惡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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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公布現任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吳文正在任職花蓮地檢署時一起濫權起訴錄影帶。(歸鴻亭攝影) |
司改會表示,吳檢察官的手法,有的遊走在法律邊緣,有的擺明就是違法的手段;似乎完全忘了被告在審判前僅是「嫌疑人」,應受無罪推定原則保護,卻反其道而行,以讓被告定罪為唯一目的,且無所不用其極的運用其職權來「迫害」人民。
林永頌說,吳文正就是要被告照自己劇本走,完全不理會案件本身有無證據,且偵訊後,得知法院要傳喚被告,還先下手為強,另立他字案,一再以威逼方式告誡被告:「不准翻案。」不過,同案的十多位被告,最終在高院審理時,紛紛控訴吳文正的惡行惡狀,高院勘驗地院偵查影帶後,發現偵訊諸多瑕疵,最終判無罪。
司改會表示,將在彙整資料後,將吳文正送交檢察官評鑑,要吳文正為濫權濫訴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