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為蝴蝶蘭建立DNA資料庫 基因標誌保護品種權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特稿
2013/6/26 下午 08:05:51 / 花木園藝
台灣的蘭花產業領先國際,是台灣外銷旗艦農產品之一,農委會種苗改良繁殖場整合國內蝴蝶蘭品種分子標誌相關研究成果,建立蝴蝶蘭品種分子鑑定標準作業流程,以專業軟體建置蝴蝶蘭品種DNA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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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種苗改良繁殖場場長楊佐琦說明為蝴蝶蘭建立DNA資料庫的流程。(歸鴻亭攝影) |
種苗改良繁殖場場長楊佐琦表示,農委會這次是特別為蝴蝶蘭建立一套分子鑑定作業流程,突破傳統上以外型等差距來分辨品種的檢測方式,給它們一張DNA身分證。
楊佐琦指出,現在的作業流程,不但可以提升鑑定的效率之外,還可以和其他國家的鑑定單位,來進行交流,強化台灣的蝴蝶蘭品種權保護。
種苗改良繁殖場助理研究員張惠如解釋,目前品種檢定方法,仍以花色、花形、株高、花朵大小與形狀等70多種外表性狀作為區分依據,當品種權出現爭議時,若尚未開花,可能無法區分,而基因(DNA)分子標誌則可以解決此種情況的鑑定缺口,只需用瓶苗或葉子就能鑑定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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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為蝴蝶蘭建立一套分子鑑定作業流程,分辨品種的檢測方式給DNA身分證。(歸鴻亭攝影) |
張惠如說,類似動物生命條碼的植物品種基因分子標誌系統已成國際趨勢,且遵循世界貿易組織(WTO)規範,各國應立法保護植物品種權,2005年6月30日,農委會也依據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UPOV)1991年公約精神修正公告施行「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不過,因為台灣不是聯合國會員國,所以不能加入UPOV,必須一一與各國簽定品種權登記機制,目前已完成的國家有美國、歐盟27國、以色列、澳洲、紐西蘭、日本及俄羅斯等,中國大陸去年已完成品種權互相採信機制;其中美、日是台灣最大宗外銷國。
農委會統計,台灣蝴蝶蘭包含朵麗蝶蘭及蝴蝶蘭,年外銷總金額達1億1,417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