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網拍環境用藥應有許可小心被罰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特稿
2013/11/26 下午 08:17:10 / 生態環保
殺蟲劑、蟑螂藥等環境用藥上網拍賣,是屬於環境用藥廣告行為,應符合法規的規定,否則小心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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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處長袁紹英說明殺蟲劑、蟑螂藥等環境用藥上網拍賣,是屬於環境用藥廣告行為,應符合法規的規定,否則小心被罰。(歸鴻亭攝影) |
環保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處長袁紹英表示,統計102年至今,由地方環保局共稽查環境用藥廣告7,852件,違反規定裁處的案件共有14件,其中9件是在網站拍賣環境用藥,占違規廣告的64%,該等違規廣告已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裁處並要求立刻自網拍平臺下架。
袁紹英指出,毒管處稽查網路拍賣用藥,發現有些未取得環境用藥販賣許可執照,或是廣告不實標榜無毒,貓狗吃到也沒關係,但是任何環境衛生用藥都有一定風險,非法環境用藥恐有非法化學物質,暴露化學環境風險對人體有害。
他說,將要求網路平台公司善盡告知會員及把關責任,近日將召開公聽會,邀雅虎、露天等9家網拍平台業者,研議賣家要販售環境用藥,平台必須篩選取得「環署衛製字」、「環署衛輸字」合格展品才可以販售,確保民眾購買無虞。
環保署表示,網路消費已成為現在趨勢,網路無遠弗屆,是一種廣告介面,一般民眾可能利用拍賣網站、FB(臉書)或是在自己設立的網頁(站)販賣一般物品。因為環境用藥特別是環境衛生用藥殺蟲劑、殺菌劑、殺蟎劑及殺鼠劑,涉及病媒害蟲控制之效果及用藥安全,環境用藥與一般商品不同,是有特別法在管理之產品,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非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不得為環境用藥廣告。」違反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所以一般民眾不可以在網路上拍賣環境用藥,上網拍賣一旦被查獲,依法告發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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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管處稽查網路拍賣用藥,呼籲民眾認識居家害蟲或如何使用環境衛生用藥,甚至環境用藥選購原則。(歸鴻亭攝影) |
另外,環保署為避免一般民眾因上網拍賣環境用藥而觸法受罰,已定期邀請網路入口公司召開「環境用藥網路拍賣廣告管理研商會」,要求網路平台公司業者善盡告知會員及把關責任,在拍賣網站公告禁止及限制拍賣品類,將環境用藥分別明示在會員「政策與規範」,並給予環境用藥管理法相關規定之提醒機制,環保署也提供相關的殺蟲劑、蚊、蟑螂、蠅、螞蟻等「關鍵字」給網路平台公司,加強「關鍵字」的搜尋。
環保署也建置
「環境用藥安全使用網站」,教民眾認識居家害蟲或如何使用環境衛生用藥,甚至環境用藥選購原則,都可以上該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