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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堂產權爭議 文化部呼籲兩造為保存文資各退一步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特稿
2013/12/18 下午 07:03:47 / 民俗古蹟

 新北市普安堂護產者今日下午到文化部陳情,文化部呼籲普安堂與慈祐宮雙方都能為了台灣文化各退一步。

普安堂發言人李榮台攜帶普安堂外山門旁石牌在文化部前靜坐陳情。(歸鴻亭攝影)
 文化部長今早在公視「公廣集團發展政策」記者會後應媒體詢問普安堂爭議時表示,文化部接獲普安堂陳情,二度發函新北地院請求緩拆判,希望避免「難以回復之傷害」,並派員指出普安堂4樣建物的文化資產身分尚待確認,包括外山門、石砌步道、山壁石刻及舊堂正身壁體。

 不過雖然新北市文化局早在2012年3月就以「附帶條件」方式承認普安堂歷史建築價值,但由於板橋地方法院將新莊慈祐宮與土城普安堂之間的這項紛爭認定為私有產權糾紛,且慈祐宮拒絕放租土地情況下,法院只得依強制執行法第10條規定,依法強制執行拆除命令,最後先象徵性拆下一塊普安堂外山門旁石牌。

 慈祐宮指出,媽祖田土地所有權經法院三審定讞,監察院調查也認為所有權沒有瑕疵,他們本來期盼普安堂能比照當地其他72戶作法,以繳交少許租金方式處理,但普安堂主事者仍不願接受,所以才以這樣的方式讓爭議落幕。

普安堂產權爭議愈演愈烈,文化部呼籲普安堂與慈祐宮雙方都能為了台灣文化各退一步。(歸鴻亭攝影)
 普安堂發言人李榮台下午攜帶普安堂碑牌到文化部前靜坐,她表示,大台北地區唯一的齋教歷史見證,也是土城媽祖田地區村民先人共同建造的村落信仰中心普安堂將遭法院與土地所有權人慈祐宮強制拆除,依照文資法規定,指定古蹟從來就不需要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而中央主管機關在地方政府不作為時,也可以逕行指定;但文化部卻只建議「暫緩執行」迴避問題,袖手讓完整文資法被拆得支離破碎。

 普安堂與新莊慈祐宮已於本月16日達成3點協議:文化部所建議的舊堂緩拆部分將延展執行;無爭議部分依法續為強制執行;普安堂同意於3日內自行搬離物品。文化部表示,將繼續積極協調,並呼籲普安堂與慈祐宮雙方都能為了台灣文化各退一步。

 普安堂地產爭議源自清朝時李氏兄弟將土城的媽祖田捐給新莊慈祐宮,民國66年慈祐宮將普安堂登記為廟產,引發雙方十多年產權爭訟;民國99年普安堂敗訴,慈祐宮提出租借辦法未果,今年普安堂以保存文化資產二度訴願遭駁回,至今緩拆已3次,新北地院昨由百名警力配合,執行拆除。
頻道:捐贈贊助 分類:民俗古蹟
專題:歸鴻亭 日期:2013/12/18 下午 07:03:47
關鍵字:普安堂,文化部,慈祐宮,歷史建築,強制執行,媽祖田,監察院,文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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