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要求保留普安堂文資範圍 新北重申強制拆除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特稿
2013/12/19 下午 09:43:14 / 民俗古蹟
普安堂護產者從昨天下午2時到文化部陳情、靜坐抗議,一直到今天下午2時召開記者會,要求文化部將普安堂全區保留,暫定為古蹟,期望在新北市政府沒有所作為的同時,中央可以介入,避免明晨將被拆除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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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堂護產者在文化部前做最後的堅持,但對明晨的拆除似乎幫助不大。(歸鴻亭攝影) |
聲援普安堂的潘漢聲表示,普安堂符合5項文資保存標準,是全民共有資產,但明天普安堂很有可能就面臨被拆除的狀況,希望文化部長龍應台能出面直接將普安堂指定為古蹟。
律師吳濟行今早並代表普安堂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告文化部,而文化部今日已緊急發函要求「盡速完成普安堂範圍內,具歷史建築文資價值者的登錄公告」,文化部認為,當初要求慈祐宮和普安堂先協調、徵求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才能將普安堂從「暫定古蹟」的狀態進一步正式公告的作法,不符《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條「主管機關應尊重文化資產所有人之權益」的立法原意,函請新北地方法院在普安堂文資登入公告作業期間,暫緩拆除普安堂的老建物,但文資範圍外的建物處分,就尊重法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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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普安堂的民眾希望文化部長龍應台能出面直接將普安堂指定為古蹟,根本是不可能的要求。(歸鴻亭攝影) |
但新北市文化局認為文化部過去是認同新北市文化局的作法,強調不會照文化部的指示,因為普安堂已經過2次審查,都被評估不符合資格,早已以「不登錄為古蹟」結案,沒有道理重新開啟程序,該拆就要拆。
普安堂先於2012年向新北市政府申請指定古蹟,卻被駁回,理由是新建水泥建物太多,舊的磚瓦建物太少,但考量齋教文化及李應彬的藝術價值,建議指定為歷史建築。普安堂並未接受,今年2月再度提出古蹟指定申請,再度遭駁回。
位於新北市土城龍泉路的普安堂屬古老建築,因遭控侵佔土地敗訴定讞後,地主新莊慈祐宮原訂16日派員拆除,也引發普安堂是否屬古蹟爭議,獲當地居民及學生志工聲援,但地主堅持拆除,僅同意給3天時間搬遷後再拆除,無意外明晨將進行拆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