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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草案擬准用人民幣 許忠信:有重大瑕疵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特稿
2014/1/17 下午 05:13:17 / 財經金融

 網路交易與電子商務已是現行商業交易的潮流和趨勢,對各類產業的發展都十分有影響力,因而促成了所謂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誕生。

立委許忠信(中)對第三方支付草案擬准用人民幣提出質疑。(歸鴻亭攝影)
 立委許忠信今日指出,在網路金融興盛的歐美各國,甚至近年經濟崛起的中國,第三方支付企業交易規模的擴張十分快速,譬如去年上半年中國以第三方支付交易的金額已經高達6.91兆人民幣,我國國內電子商務的年產值也已有7千億,但有關非金融機構辦理第三方支付業務,金管會一直不放行。

 他針對「非金融機構電子商務支付服務管理條例草案」提出質疑,第三方支付類似銀行業務,應該由金管會擔任主管機關,而非由經濟部負責。

 許忠信說,國內其實早有網路第三方支付的市場,只缺網路「儲值」這塊,直到有業者大聲疾呼、嚴厲批評主管機關,政府才祭出緊急措施。在諸多爭議點中,金融監理的基本精神並沒有獲得釐清,因第三方支付其本質乃為向大眾收受儲值後代收轉付,具有網路交易擔保的特殊性;但由於收受儲值、信用提供及支付等行為乃銀行業之本質,應屬銀行法規範。

經濟部商業司副司長陳祕順(右)堅拒許忠信要求簽承諾書要求。(歸鴻亭攝影)
 他表示,「非金融機構電子商務支付服務管理條例草案」允許外國支付機構在國內提供外幣支付服務,人民幣將變相在台灣開放支付,此外,第三方支付的本質與銀行的「收受存款」業務有關,卻讓沒有金融監理權限的經濟部擔任主管機關,在網路使用人不斷擴大之後,相關資金將變得非常龐大,一旦支付機構倒閉,嚴重性比起銀行倒閉將有過之而無不及,在世界各國,第三方支付的主管機關都是類似我們金管會等機構。

 經濟部商業司副司長陳祕順回應,在台灣地區交易就是使用新台幣,這是央行所要求的,跨境支付就是境外所得都必需要換成新台幣;對於許忠信要求簽承諾陸資若投資第三方資付並使用人民幣,須重啟兩岸服務貿易協定的談判,他強勢辨解反駁,表示服貿協議中並未包括第三方支付項目,因此現階段例如大陸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寶系統,無法進駐台灣。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張國銘則說,第三方支付在台灣已行之有年,像是7-eleven的包裹收件服務。而針對新開放的儲值如同悠遊卡儲值,無利息給付因此不受銀行法規範,也符合國際規範。
頻道:數位傳播 分類:財經金融
專題:歸鴻亭 日期:2014/1/17 下午 05:13:17
關鍵字:人民幣,許忠信,電子商務,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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