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申請經營壹電視全軍覆沒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09/12/9 下午 07:04:00 / 電視螢幕
壹傳媒申請經營壹電視新聞台和資訊綜合台兩個頻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以不符合通訊傳播基本法精神,踐踏人性尊嚴,予以否決,壹電視仍可以隨時重新提出申請。
該會今日審查壹傳媒經營新聞台與資訊綜合台兩頻道申請案,委員認為壹電視利用動畫呈現犯罪、自殺、性侵案件,揣摩犯罪者主觀意識,已經違反新聞本質,也違背通訊傳播基本法中維護人性尊嚴的規定,因此決議兩頻道申請案不予通過。
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根據通訊傳播基本法第5條規定,通訊傳播應該維護人性尊嚴、尊重弱勢權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但新聞報導如果用動畫表現,以「戲劇」演繹手法模擬,揣摩犯罪者的主觀意識,就不算新聞,而是類戲劇節目。
陳正倉表示,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第13條明訂「新聞報導畫面符合普級規定」,這是普世準則,如果新聞要分級就不是新聞。
壹電視向NCC申請設立五個頻道,其中娛樂台、體育台與電影台3頻道申請案,NCC會議在本月2日討論時,委員對娛樂新聞、體育新聞和電影產製相關節目的呈現手法有疑慮,要求補件說明再續行討論,今天新聞台和資訊綜合台兩頻道執照申請案審查結果「不予許可」,因「動新聞」已使該公司申請經營電視頻道企圖暫時破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