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英照:近10年釋憲 人民聲請案76%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09/12/24 下午 10:11:00 / 人權社會
司法院長賴英照昨日在中樞慶祝行憲暨總統府月會上表示,我國憲法實施62年,是國家根本大法,透過司法院大法官適時釋憲解決各時期憲政爭議,使憲法真正成為「人民權利之保障書」,而近10年的大法官解釋,人民聲請的比率達76%,顯見民眾勇於主張憲法權利,據理力爭。
昨天是行憲62周年,總統府舉行中樞慶祝行憲暨月會,賴英照進行「守護憲法,保障人權」專題報告。他表示,民國56至65年的第3屆大法官,只作成廿四件解釋,全部來自政府機關的聲請,直到76年解嚴後,人民才改以積極的態度,關注憲政秩序的發展,且開始勇於主張憲法權利,最近10年的大法官解釋,人民聲請的比率達到七成六,大法官維護憲政秩序和保障人權的釋憲功能也逐漸發揮。
這是廿年來,首度有司法院長以大法官身分進總統府演講,賴英照昨天參加中樞慶祝行憲暨總統府月會的講題是「守護憲法,保障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