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組織法三讀通過政府再造 101年施行
新網記者麻念台台北報導
2010/1/13 上午 10:06:00 / 電子政府
立法院昨晚漏夜三讀通過政府組織再造相關法案,包括行政院組織法、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草案、中央政府組織基準法、以及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等4個法案,未來行政院下的組織將有14部、8會、3獨立機關,總員額數上限將限制在17萬3千人。
未來行政院將從37個部會減為27個部會加2總處,成為14部、8會、3獨立機關、1行(央行)、1院(故宮)、2總處,將從民國101年1月1日施行。
立法院三讀通過行政院組織法的14部,包括內政、外交、國防、財政、教育、法務、經濟及能源、交通及建設、勞動、農業、衛生福利、環境資源、文化、科技等部,變動部份為經濟部改為經濟及能源部,體委會併入教育部,交通部改為交通及建設部,勞委會、農委會、衛生署、環保署、文建會、國科會分別升格為勞動部、農業部、衛生福利部、環資能源部、文化部、科技部。
8個委員會包括國家發展、大陸、金融監督管理、海洋、僑務、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原住民族、客家。其中國家發展委員會由行政院研考會改制,現行的體育委員會、國家科學委員會、青年輔導委員會、蒙藏委員會、原子能委員會將歸併其他部會,另新設海洋委員會。
3個獨立機關為中選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行為中央銀行,1院為國立故宮博物院,行政院組織法通過後,中央銀行與國立故宮博物院都將從總統府下,改隸屬於行政院。2總處則是行政院主計總處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