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軍退出媒體鬆綁 NCC允黨政軍間接投資媒體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0/1/20 下午 08:37:00 / 新聞媒體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通過修改「衛星廣播電視法第9條和第42條修正案」,黨政軍均可間接投資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但持股比例仍不得超過10%。
NCC表示,對於黨政軍投資媒體朝「實質控制」方向監理,未來政府、政黨及其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及受託人不能直接投資衛星廣播事業,也不能擔任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發起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同時,也不能間接投資或以其他方式控制衛星廣播事業的人事、財務或業務,違反規定者可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被質疑好不容易立法防制黨政軍投資媒體操縱輿論,這樣修法通過鬆綁黨政軍投資廣電事業條款,是否又走回頭路,讓黨政軍掌控媒體,NCC解釋,現在媒體發達、資訊多元,黨政軍要全面控制媒體已經相當困難,加上10%間接持股,尚不足以控制媒體,因此同意放寬,未來無廣法及有廣法都將比照辦理,全案將呈送行政院審查。
NCC指出,為了避免投資行為左右媒體言論走向,成為宣傳機器,管理黨政軍不得介入或操控媒體將會成為未來的管制重點,NCC已在法律中以「其他方式」四字概括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