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認大陸學歷 教部原則不溯既往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0/2/9 下午 02:15:00 / 教育學程
教育部今天表示,採認大陸學歷草案初步共識為不溯既往,但針對之前已赴大陸攻讀大學的台生,原則上將舉辦「學歷甄試」,考兩科專業科目,通過後學歷即可獲採認。
該部說明規劃中想要參加「學歷甄試」的台生,必須就讀認可名冊的大學,初期是以「九八五工程」為主的四十一所頂尖大學,但是不限制就讀時間,而且大學部的學士學歷以甄試認證,博碩士則是以審查論文認證。
教育部次長林聰明表示,關於大陸學歷採認是否溯及既往,外界爭議極大,在教育部還未承認前如果溯及既往,獲得大陸學歷合法,會被批評「偷跑合法」,如果不溯及既往,又會造成同校學歷,有些承認有些又不承認,仍要徵詢外界意見,草案內容才會確定。
林聰明指出,大陸學歷採認是否溯及既往,民眾可把握一周的預公告期限,並提出意見,教育部要等到立法院通過大學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等三項母法後,才會正式公告大陸學歷採認辦法。
目前有兩萬多名臺灣學生到中國大陸就讀大學以上學校,大陸學歷是在政府修法前獲得,若依教育部草案,這兩萬多人的大陸學歷都無法獲得承認,將辦理學歷甄試通過後,核發同等學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