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公費生 訂立淘汰機制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0/2/23 下午 11:21:00 / 教育學程
過去師資公費生就業有保障,素質卻屢被外界質疑,教育部今天修正通過「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明確要求公費生在就學期間,應符合學業、德育操行、英語及服務義務基本要求,否則將終止公費待遇,喪失分發權,以建立淘汰機制。
由於師培公費生畢業後,都會經由政府分配到偏遠地區服務,不需要與自費生競爭教職工作,長期下來,導致部分公費生自恃為鐵飯碗,素質日漸低落,引起外界不少的批評。
為確保師培公費生素質,教育部部務會報已通過《師資培育公費生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部分條文修正,以建立師資培育公費生淘汰機制,落實公費制度提供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優質、穩定師資來源目的,新制從今年九月入學的三十二名師資公費生開始適用。
根據新規定,師資公費生學業總平均成績連續兩學期未達班級排名前30%、德育成績任一學期未達80分、畢業前英檢成績未通過初級檢定、每學年義務輔導弱勢學生課業未達72小時,發生上述四項中任一項,就會被終止公費待遇,畢業後也不會被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