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觀光傳播局回應媒體採購違反新聞自由疑慮
新網記者林富貴台北報導
2010/3/18 下午 04:13:00 / 新聞媒體
有關台北市議員質詢北市府觀光傳播局辦理媒體採購標案有違新聞自由疑慮部份,觀光傳播局回應,本次電視公共服務資訊製播案係為提供民眾有關市府建設、便民措施及施政成果等公共服務資訊,期使提升市民對市政相關公服議題瞭解與認知,進而提升市政能見度並積極參與。
觀傳局表示,本採購案已於今年2月10日上網公告,預定於今年3月22日截標,針對議員質詢採購案標規內容:「新聞時段」、「主要目標群體」、「累計收視率」、「保留新聞事先審核權」等部份,係為求本案於執行上能夠將經費有效益的使用,並符於政府採購法巨額採購之預期效益分析等規定辦理。
另有關限定新聞首播時段1900至1930部份,為求收視廣度與效益,故定於新聞黃金時段,而訂定單則資訊單元主題累計收視率達1.5百分點,則期能達到辦理採購案之預期目標,以玆稽核,並無踐踏新聞自由之意。另保留新聞事先審核權部分,並非強制執行審核權利,原意係針對無時效性之政策宣導,製作時間較長可於事前進行溝通傳播主題是否真確,以確保民眾之權益。
而收視主要目標群體訂於20至39歲區間部分,係因此目標群體對市政資訊接收度較弱,希望投標廠商在規劃時可考量目標群體進行行銷策略企劃,且新聞傳播本無年齡層之限制,故仍訂有次目標群體為15至64歲區間,以達收視效益之最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