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出錢酬庸退休高官? 李俊俋諷為國家級養老院!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4/5/28 下午 01:03:03 / 電子政府
立委李俊俋今日踢爆政府捐助的59個財團法人之負責人年齡,其中最高齡為78歲,70歲以上有8人,65歲以上有20人,62歲以上為33人,超過59個財團法人之半數,已違反立法院今年審查預算時所作之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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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李俊俋今日踢爆政府捐助的59個財團法人之負責人年齡,違反立法院今年審查預算時所作之決議。(歸鴻亭攝影) |
根據立法院今年1月14日所作決議,為避免政府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董事長、執行長、總經理、院長或秘書長等職,淪為官員或特定人士退休或轉任時,作為酬庸之用,上述職位的初任年齡不得超過62歲。李俊俋指出,政府捐助的59個財團法人負責人年齡,超過半數違反立院「初任年齡不得逾62歲」的決議,幾乎淪為退休高官的「國家級養老院」。
李俊俋表示,政府捐助設立的59個財團法人,其中有33個法人的負責人年齡已超過62歲,最高齡為78歲的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董事長、前教育部長毛高文;至於政府捐助比例超過50%以上,屬於政府完全掌控的47個法人機構中,負責人年齡超過62歲的計有28位,比例高達6成,年紀最長者為76歲的公共電視基金會董事長邵玉銘。
他強調,他對年齡並沒有歧視,但政府應該遵照立院決議執行,何況當初給行政院3個月的更換期限,如今已5月底,明顯違反決議,顯示馬政府將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只是作為酬庸退休高官之用,形同退休人員的國家級養老院,嚴重違反立法院決議,行政院應立刻處理。
行政院人事總處則回應,各部會簽報人事案件時,都依照決議予以審核,如有不符規定,便退回各機關重行檢討,強調立法院決議係指「初任」年齡不得逾62歲,而非年齡超過62歲者即需更換,而現行年齡逾62歲的財團法人負責人,均非初任,所以並無外界指稱違反立法院決議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