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為首頁
加至最愛
檢視信箱
進入商場
前往藝坊
 
現在時間 現在時間

Hi, 您尚未登入喔! 會員 登入 註冊

略過巡覽連結

立法院三讀通過"人口販運防制法"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09/1/12 下午 03:18:00 / 人權社會

 立法院院會今日三讀通過「人口販運防制法草案」,明確界定「人口販運」,未來各種違反當事人意願,使他人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工作,或摘取器官者將有刑責,並併科罰金。

 內政部表示,這項法案針對加害人從重求刑,彰顯犯行的惡性,將可有效預防人口販運案件發生,也提供被害人完善安置保護措施,落實保障人權,有效提升台灣國際形象。

 近年國際人口販運問題,逐漸引起世界各國重視,以人口販運方式,使他人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工作或摘取器官者將科刑責,並處罰金,希望遏止勞力剝削、性剝削或摘取器官。

 內政部強調,鑑於人口販運乃新興之犯罪型態,犯罪態樣錯綜複雜,此次立法乃就「預防」、「保護」及「查緝與起訴」三大面向研擬訂定相關條文,包括用強迫、脅迫、恐嚇、拘禁、詐術、不當債務約束、扣留重要文件等違反本人意願方法,招募、買賣國內外人口,或使之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工作或摘取他人器官行為,都將受到處罰。

 法案也建立被害人保護網絡及安置措施,所規範的各種行為,最重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700萬元以下罰金,意圖營利則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未遂犯也要處罰。

 內政部指出,人口販運對象未滿18歲,各項刑責與罰鍰都將加重,以避免出現剝削童工和童妓的情況。
頻道:捐贈贊助 分類:人權社會
採訪:歸鴻亭 日期:2009/1/12 下午 03:18:00
關鍵字:

留言版

文章主題
(回覆時可不用填)
姓 名
評 等
    
Email
驗證碼
ABC (有分大小寫)
留言內容

回覆主題
圖片
     

閱讀更多歸鴻亭報導
歸鴻亭報導列表

閱讀更多新網專題
新網專題列表

閱讀更多新網新聞
新網新聞列表
里仁推廣國產雜糧有成 獲農糧署頒贈感謝狀
產業經濟 2024/11/14 下午 06:10:06
排灣族手紋耆老李直英Liveges Rusiguwan辭世
回憶紀念 2024/11/13 下午 07: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