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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商換包裝違法促銷 董氏基金會籲政府應嚴懲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4/7/17 下午 03:57:55 / 生態環保

 菸草公司促銷手法不斷推陳出新,最近悄悄改換包裝、漲價,利用暑假大肆行銷,董氏基金會呼籲政府暑假加強稽查、嚴懲違法菸商、菸害防制全面修法。

 近日董氏基金會接連接到檢舉,菸商利用暑假換包裝、趁機漲價、違法促銷,今日聯合消基會、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共同要求政府嚴懲違法菸商、全面修訂《菸害防制法》。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連續接到檢舉菸商趁暑假微調菸品支數,推銷大菸盒面積的新包裝,強化品牌、商標與色彩視覺;或藉菸品支數調整,以換包裝掩飾每包菸調漲2.3至2.5元,惟側推式菸盒已違法,不但擴大菸盒面積,且讓警示圖文面積不足、降低警示效果;加上兩包進口洋菸包裹販賣,違法促銷只賣90元。

 姚思遠強調,這3年來,菸商一方面推托菸價調漲會影響物價穩定,另方面卻接二連三自行趁機調漲菸價,每個品項的菸品至今都已調漲5至10元,以年平均菸品消費量20億包來算,保守估計菸商至今已多賺200億元;政府不要只是喊口號,應拿出魄力儘快修法調漲27年未曾變動的菸稅。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李鳳翱表示,菸商敢肆無忌憚違法,就是因為政府政策軟弱,台灣菸盒警示圖文面積僅有35%,在全球69個國家中排名倒數第4,且內容溫和,幾乎沒有警示效果,政府應立即修法,使菸盒警示圖文面積擴大到80%以上。

 李鳳翱指出,菸商以側推方式來增加菸盒整體面積,使警示圖文面積不足,已經構成違法。根據《菸害防制法》第6條第2項規定,可處100至500萬元罰鍰。此外,菸商包裹販賣手法,也明顯是折扣促銷,已違反《菸害防制法》第9條第3款規定,違法菸商依同法第26條規定,可處500至2,500萬元罰鍰。
頻道:捐贈贊助 分類:生態環保
採訪:歸鴻亭 日期:2014/7/17 下午 03:57:55
關鍵字:菸商,董氏,消基會,菸害防制法,姚思遠,李鳳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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