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生 3成高齡孕婦高危險妊娠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4/8/22 下午 06:46:10 / 醫療保健
根據內政部資料顯示,台灣女性生育第一胎的平均年齡,有明顯遞延趨勢。民國91年生母第一胎的平均年齡為26.9歲,至101年已來到30.1歲;而91年30歲以上生第一胎的生母占35.6%,現在來到45.9%,代表生母超過30歲才生育第一胎者人數快速增加,已快達半數。
新光醫院婦產科醫師蔡育倫表示,由於晚婚、生育年齡逐年上升及人工生殖科技介入,使得懷孕婦女在生產時,面對母親和胎兒潛在的危險逐漸增加,包括早產、子宮頸閉鎖不全、妊娠糖尿病、妊娠高血壓、子癇前症、懷孕合併內外科疾病、懷孕時合併有感染疾病、高齡產婦、早期破水、多胞胎、胎兒生長遲緩、胎兒過大、妊娠過期、胎兒窘迫缺氧、前置胎盤、植入性胎盤、胎盤早期剝離、羊水過少或過多等。
蔡育倫指出,所謂高危險妊娠,包括早產、子宮頸閉鎖不全、妊娠糖尿病、妊娠高血壓、懷孕合併內外科疾病或感染等。此外,高齡產婦、早期破水、多胞胎與懷孕期間因母體或胎兒的先天性因素,導致增加胎兒、嬰兒死亡或缺陷,也屬高危險妊娠,對母親都有危險性。處理高危險妊娠孕婦及胎兒,需要產科與兒科醫療團隊的相互合作,隨時提供胎兒健康情況第一線諮詢,並於安胎過程提供心理支持,以降低母親焦慮。新光醫院從民國91年起,每年約有近百位高危險妊娠孕婦住院接受安胎。
臨床發現,近年來懷孕婦女出現高危險妊娠的比例有增加的趨勢,以新光醫院於102年照護之懷孕婦女為例,超過30%孕婦被判斷為高危險妊娠,其中又以35歲以上高齡產婦和懷有多胞胎的孕婦風險較高。蔡育倫強調,23至30歲為最佳生育年齡,計畫生育的女性要早點懷孕,寶寶發育較為健康,並能降低母親懷孕及生產過程中的各種風險。如果高齡生育,更應提高警覺,慎防高危險妊娠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