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抽查餐旅業 蒐集非必要個資有外洩疑慮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4/10/7 下午 04:53:44 / 消費資訊
個資法實施兩年,民眾個資洩漏事件還是時有所聞。最近消基會抽查26家業者的「顧客意見表」發現,有業者蒐集民眾個資、多達11項,其中甚至包含月收入和婚姻狀況,恐怕有個資外洩的疑慮。
消基會調查26家餐飲、旅宿業的顧客意見表,分析業者蒐集消費者的個資項目,其中「小墾丁渡假村」填寫項目包括姓名、E-mail、性別、年齡、婚姻狀況、教育程度、職業、居住地、住址、電話、平均月收入等,收集個資達11項最多;蒐集個資項目最少的為5項的維那奇,只要求填寫姓名、電話、年齡等;「摩斯漢堡」則有消費者的姓名、電話或E-mail擇一填寫、性別、年齡、職業等項目。
《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行人陳智義表示,2010年新修正通過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規定,「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但「個資法」第19條也規定,經當事人書面同意,業者可使用該資料;所以只要消費者在意見表上簽下自己的大名,便表示同意業者蒐集自己的個資了;所以消費者要懂得非必要性時別填寫。
消基會指出,當消費者接到業者的行銷電話、簡訊、E-mail,可以明白表示拒絕,並留存證據,例如拒絕的電話錄音、簡訊或E-mail,倘業者還是繼續行銷,消費者便可以依據「個資法」第28條,向業者求償每則新台幣500到2萬元的損害賠償,主管機關也可要求業者限期改正,否則最高可處2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