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污損換新卡 3成銀行另收手續費最多達300元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4/11/21 下午 03:58:00 / 消費資訊
在現代生活中,信用卡使用便利,不用帶著大筆現金出門,還有「先消費、後付款」的功能,受到消費者喜愛。
不過,消基會日前接獲消費者反應,信用卡使用年限好像愈來愈長,往往用到破舊損壞了,都還不到換發新卡的期限,該會根據金管會銀行局今年6月份的信用卡業務統計資料,選擇發卡總數減停卡總數,且卡片狀況為正常者的流通卡數最多的前20家銀行為樣本,參考各家銀行網站公告的內容,並以欲申請該行信用卡為由,以一般消費者的身份透過電話詢問的方式,搜集網站上未揭示的相關資訊,今日公布信用卡調查,結果發現20家銀行信用卡,使用期限最長達8年,期間因消磁、刮傷剝落或其他原因導致卡片不堪使用,有3成銀行換新卡要收費,手續費最高達300元。
其中,收取補發費用以永豐銀行最高達300元,但客服人員表示會依客戶和銀行往來程度彈性調整;大眾銀行晶片卡收費200元、磁條卡免費;新光、匯豐費用100元;台北富邦、華南銀悠遊聯名卡收50元;渣打銀行網站訊息雖顯示製卡工本費300元,但電話客服人員說損毀補發不另收費。
至於信用卡掛失,大多銀行多要收100元到200元不等的手續費,但遠東商銀的Combo卡補發加收300元;mc2卡、大眾銀行晶片卡收200元。而部分銀行高等級信用卡免收費。
消基會表示,消費者掛失卡片時,最好先向銀行問清楚相關規定,業者也應主動告知收費訊息。另外,因網路購物盛行,呼籲銀行業者應縮短換卡年限,以降低消費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