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舞臺遭撤銷"文化景觀" 文化局擬重提文資會審議
新網記者麻念台台北報導
2015/5/13 下午 05:52:12 / 文化藝術
針對台北市訴願審議委員會昨日決議撤銷103年7月21日新舞臺登錄為「文化景觀」的公告,台北市政府文化局長倪重華今日下午表示,訴願會對附帶決議第2條提出適法性疑慮,文化局站在文資保留立場,將在90天內整理新舞台相關資料,重新送交文資審議委員會認定是否具文資保留價值,也希望中信金體會到劇場與藝文界對場地的需要,做出最智慧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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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文化局長倪重華針對台北市訴願審議委員會昨日決議撤銷103年7月21日新舞臺登錄為「文化景觀」的公告,說明將召開文資會,針對訴願會決議重新納入討論。(歸鴻亭攝影) |
台北市訴願審議委員會撤銷新舞臺「文化景觀」的消息傳出後,各界一片譁然。倪重華今天下午則指出,新舞臺的「文化景觀」文資身份沒有被撤銷,將取消的是「表演空間」機能。
他說,早在郝市府時代就曾將新舞臺定為「文化景觀」,同時附上兩條附帶決議,除了必須保持新舞臺維持原本表演空間的機能外,未來如要變更使用,則必須提到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議。但訴願會認為,這項附帶決議並沒有法令根據,且根據《文資法》規定,雖然可以列為「文化景觀」,但不能限制用途,因此撤銷原處分。
倪重華說明,「文化景觀」的決議並沒有被撤銷,訴願會只是針對「限制用途」提出疑慮,文化局會在本月召開文資會,針對訴願會決議重新納入討論,不過信義區計畫區通盤檢討明載該基地為藝文空間使用,都委會也已經通過,未來將透過都審機制跟中信金進行協商。
1997年5月開幕的新舞台是台北市首座民營多功能表演廳,位於中信銀信義區舊總部大樓後方,中信金欲出售因受限於新舞台文資身份,新買家需原址蓋回新舞台並作表演空間,讓潛在價值至少兩百億元的大樓兩度流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