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末自願放棄急救 健保卡可註記安寧意願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0/6/17 下午 10:46:00 / 醫療保健
行政院今天通過修正「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案,立法院通過後,未來癌症末期病人,在臨終前不願接受插管、電擊等侵入性醫療急救,可以在健保IC卡上加註,將具法律效力。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從民國89年立法10年以來,雖經衛生署調查顯示,有七成的癌末病患表示不願意接受插管、電擊過度急救,不過實際上在有自主意識時曾簽署放棄急救意願書的病患卻非常少,以致於多數病患在往生前還是得經過造成不必要的痛苦的急救折磨。
衛生署表示,救人是所有醫者的天職,對於病況危急,也要盡全力救治,但醫學有其極限,並非所有疾病都有治癒,未來病人可根據個人意願,在生命末期是否接受急救,這樣不僅可使病患的醫療自主權,獲得充分尊重和保障,也可避免癌末病人在臨終前,讓家屬去承擔是否進行急救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