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建會"補助國內表演藝術經典作品大陸巡演"受理申請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0/7/30 下午 08:24:00 / 電子政府
文建會為鼓勵國內演藝團隊推動其經典作品赴大陸地區演出,促進兩岸文化藝術交流,98年頒布實施「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補助國內表演藝術經典作品大陸巡演作業要點」,99年第2期自即日起收件至8月31日止,歡迎合於補助要件之演藝團隊於受理期限內踴躍提出申請。
這項補助作業要點所稱「演藝團隊」,係指在中華民國立案滿5年,從事音樂、舞蹈、現代戲劇、傳統戲曲及跨領域表演型態等演藝活動之國內演藝團隊,所稱「經典作品」,係指曾多次公開演出並具市場性且受專業肯定者。
99年第2期受理申請本年10月至明年3月期間赴大陸巡演之案件,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8月底收件完畢後,儘速召開審查會議;100年1月至3月大陸巡演案件經審查獲補助案件經費,將視文建會100年預算立法院審議結果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