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建會民國100年復辦"全國美術展"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0/9/9 下午 06:01:00 / 文化藝術
教育部在民國96年廢止有近80年歷史的「全國美展」,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表示,明年起政府將恢復辦理「全國美展」。
吳敦義指出,「中華民國全國美術展」是全國美術界、藝文界非常期待的盛事,將由文建會及國立台灣美術館辦理,今年配合中華民國建國100年相關活動計畫進行規劃,以競賽、獎勵、展覽的方式,培育暨發掘台灣美術創作人才及其作品,俾使其具有公開募集特色且公正、公平的競賽育才機制。
這項展覽預計今年開始徵件,100年時徵選出出色的代表作品並辦理展覽。本展在徵件方式的規劃上,以分類、分項方式進行公開徵件競賽,共計將以10類項來進行徵件,分別為:水墨、書法、篆刻、油畫、水彩、版畫、雕塑、攝影、膠彩、新媒體藝術。此一徵件分類的設計,保留了對傳統媒材類項之區分,另為反映當代藝術創作之跨媒材、跨領域特質,亦設計了「新媒體藝術」類別,使其兼具傳統與創新的特質,提供不同領域藝術家發表創作、交流的平台,並使民眾有深入認識台灣各類藝術創作特質的機會。
為了鼓勵創作者積極參與「全國美術展」競賽爭取榮譽,本展在獎勵方式設計上,特設立金牌獎(發給獎金新台幣20萬元,獎座乙座,獎狀乙紙)、銀牌獎(發給獎金新台幣12萬元,獎座乙座,獎狀乙紙)、銅牌獎(發給獎金新台幣8萬元,獎座乙座,獎狀乙紙)及入選(發給入選證書);此外,連續三年獲得該類前三名(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者,得連續三年以「免審查獎」參與本展展出,並發給「榮譽狀」。
簡章及相關辦法將於今年9月15日正式公告,預定今年底辦理初審收件作業,得獎及入選作品預定於民國100年6月至8月於國美館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