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將辦12場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0/9/16 上午 10:14:00 / 產業經濟
考量國內經濟復甦緩慢,就業情勢尚不明朗,且青年失業率仍偏高,教育部規劃第2階段就業輔導計畫,自99年9月18日至10月2日於北、中、南、東12區辦理12場次「96-98學年度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專案媒合活動。
教育部表示,為協助大專畢業學生就業,共邀請1,440家企業設攤,提供1萬5千個職缺,自99年9月1日至100年5月31日止,補助企業進用3萬名不含研究生96至98學年度本國籍大專畢業生,不過去年已聘用為第1階段補助實習員對象不能重複,實習員實際薪資由企業全額負擔至少2萬2,000元以上及企業須提撥內含職災之健、勞保和勞退金,政府提供企業進用實習員每名每月新台幣1萬元之就業實習補助費,每名補助以6個月為限。
各場次日期及學校如下:9/18(台北區)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台中區)嶺東科技大學、(台南區)嘉南藥理科技大學、(高雄區)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9/25(宜蘭區)蘭陽技術學院、(臺北縣) 致理技術學院、(新竹區) 明新科技大學、(屏東區) 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10/2(臺北市)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桃園區) 清雲科技大學、(彰化區) 建國科技大學、(雲嘉區) 大同技術學院。
詳細活動訊息請至教育部
96-98學年度大專畢業生至企業實習資訊網查詢,或洽諮詢專線(02)8209-3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