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陸資新增禁止投資電影出版事業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0/10/5 下午 10:00:00 / 兩岸關係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據新聞局意見,今日增列陸資禁止投資「電影事業」、「出版事業」。
金管會表示,電影事業包括電影片製作業、電影片發行業、電影片映演業及電影工業;出版事業包括新聞紙、雜誌、圖書及有聲出版品事業。
該會指出,除了金額的總額限制外,還有禁止投資的產業,包括民用航空運輸業、航空貨運承攬業、證券期貨集中交易、結算業、保全業、建築開發業、營造業及不動產經紀業、廣播電視事業、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等。
另外,部分限制陸資投資的產業則還有,經濟部主管的公用天然氣事業、經濟部直接投資事業,單一大陸地區投資人不得達10%,全體大陸地區投資人不得達10%;交通部主管的海運服務業,單一大陸地區投資人和全體大陸地區投資人都不得達8%;金管會主管的金融業,單一大陸地區投資人不得達5%,全體大陸地區投資人不得達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