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節目廣告化及分級制改善未果 5頻道業者遭罰各30萬元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09/3/11 下午 05:11:00 / 電視螢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會議今天通過對五家衛星頻道,分別因為違反節目分級或節目廣告化,分別被罰款新台幣三十萬元,NCC並要求業者必須在兩個月內完成改善,NCC如果評估仍然沒有具體成效,可連續開罰。
NCC表示:包括台灣藝術電視台、好萊塢電影台、年代MUCH TV、超視及JET TV,因節目內容沒有改善,因此按照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6條規定進行處分。
衛星頻道業者執行九十六年第三季定期評鑑時,有七家衛星頻道業者,分別因為不同的原因被NCC要求改正,根據NCC這段期間的觀察,雖然去年都承諾NCC會採取落實編審作業,媒體自律,提升節目品質,並對於廣告代理契約及資訊性節目進行檢討報告,加強內部自律等等,部分業者並沒有改善的意圖,甚至還有繼續違反規定的情形,因此決定開罰。
不過,東森戲劇台,以及國興頻道,則完成當初承諾改善事項,因此過關。
NCC指出,這次開罰後,會再要求這5家業者在2個月內進行改善,若改善未果,可連續處罰,最高可罰到100萬元,若屢勸不聽,情節嚴重者,NCC可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7條規定,處以3天以上3個月以下停播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