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校長協會質疑教部處罰校長老師不能杜絕霸凌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0/12/15 下午 10:50:00 / 人權社會
最近頻頻傳出校園霸凌事件,有學生被剃光頭,甚至有女學生被性侵,教育部明日下午將邀集各縣市教育局處人員討論,進行「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校長若不處理校園霸凌事件,考績不得為甲,負責督導的縣市政府也會被扣獎補助款,此舉引起校長抗議,全國校長協會出面質疑。
教育部並將推動「校園霸凌防治法」的立法,本意善良,但要讓校長因為無法全面遏止這股霸凌歪風,就要連坐,全國校長協會認為,「要遏止飆車、酒後駕車,處罰警察局長就好了嗎?」處分校長及教師,可不可能就杜絕霸凌?
該會表示,要降低霸凌,要從很多面向解決,教育主管機關的發言,會誤導社會大眾認為原來施壓基層就可以解決霸凌問題,這是不當的作法。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表示,校園霸凌現象日趨嚴重,有必須進一步分析的原因,要降低霸凌問題,首重事前防範,事前控制,加重父母責任,而非事後通報或處罰基層工作人員就可以杜絕霸凌。
張榮輝表示,學校要防止霸凌事件,主要環節在於學務人員,但學務人員要當警察還得當法官,除了掌控各種脫序危機,還必須保持敏銳的嗅覺察覺危機,因此教育現場學務人員最易折損,經驗傳承薄弱,因此應該要增加學校的社工人員進行事後輔導,並修訂《學生輔導管教辦法》,因為該法對於脫序行為僅能苦口婆心勸說,面對家長曲意私心維護與民代仗勢責難,學校不敢體罰學生,連罰站罰抄寫記過都小心翼翼,面對學生惡質霸凌常有英雄無用武之地。
另外,該會亦認為,霸凌他人的學生家長也該承擔相關罰則,才能真正杜絕霸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