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生來台就學兩子法今正式公布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1/1/4 下午 09:23:00 / 兩岸關係
教育部今天表示,正式公布陸生來台就學兩子法「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就專科以上學校辦法」及「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正式啟動台灣各大學招收陸生作業。
該部指出,陸生來台需提財力證明,初步研議是人民幣10萬元,最快首批來台修習學位的陸生今年9月即可入學,今年招生以全台招生總名額1%為限,名額最多2千人,公立大學只招收碩、博士班,私立大學及技職及以學士為主,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不會影響台生升學機會,同時,政府也不會編列預算作為陸生獎助學金。
教育部也表示,陸生來台不能就讀國安相關系所,不過該部不會列出哪些科系不行,只會會公布原則。陸生來台不得從事專職或兼職工作,包括從事勞務工作,也不能擔任研究助理,若學校規定沒參加勞務工作將不能畢業,或是擔任義工,則將從寬認定。
另外,若陸生有休學、退學,或與本地人結婚而變更或喪失學生身分,應於十日內離境;應屆畢業生則需於畢業後一個月內離境。